2025-05-30 10:37:5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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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深圳某科技公司股东周某和张某在明知公司拖欠员工赔偿金的情况下,违法注销公司逃避债务。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员工李先生提起诉讼,精准锁定股东违法清算行为,法院判决两股东连带支付赔偿金及利息。
2019年起,李先生与科技公司发生劳动纠纷,经仲裁裁决公司需支付赔偿金8.7万元。裁决生效后,科技公司并未履行,法院执行中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执行。2023年12月,两股东在明知李先生债权已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仍决议解散公司,导致李先生的债权无法实现。为拿到应得赔偿,李先生向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肖国洪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聚焦两个股东违法清算的核心事实,收集整理证据,代理李先生向法院提起清算责任纠纷之诉。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强调,周某和张某作为科技公司股东,在科技公司尚欠李先生债务未予清偿的情况下,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科技公司,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这种情况下,股东应突破有限责任公司限制承担个人责任,因此,周某和张某应对科技公司所欠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法院审理后采纳冠领律师意见,于2025年4月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周某和张某限期连带支付李先生8.7万元赔偿金及利息。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