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8 11:50:4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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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运城某公司在参与某工程项目投标过程中,因提供伪造、变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被立案调查。随后,该公司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该公司获得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结果。
2024年7月,山西运城某公司先后参与了多个公路改造工程的投标。后来,该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查出系伪造、变造。被交通运输局立案调查后,公司授权代理人韩先生求助到冠领律所,冠领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于2024年9月向交通运输局申请听证。听证阶段,冠领律师精准抓住案件关键点指出:第一,案涉公司是在投标文件中过失编入错误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属于弄虚作假的骗取行为,不具有骗取中标的目的。对此,律师提交了电子交易平台备案资料、招标文件规定等证据,证明资质审查流程的复杂性可能导致的过失。第二,案涉公司没有实际中标,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8条未明确对未中标项目责任人员的处罚依据,因此案涉公司可以免于处罚。
2024年11月,交通运输局采纳了律师意见,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