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4 16:09: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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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婚前财产公证就是等于不相信爱情,不信任对方吗?其实不然,为避免出现离婚过程中财产纠纷问题,在婚前双方就各自的财产归属约定明确,可以保障双方各自的合法权益。
何为婚前财产?我国《民法典》作出了相关规定: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如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取得的财产、复员、转业费用等,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例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婚后生活彼此要有空间,同样财产也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那么夫妻个人财产又分为哪些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婚和离婚都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就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如果当他们婚姻出现危机迫不得已要离婚的时候财产问题处理起来就十分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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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杨丽凯
审稿人:李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