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8 17:53:0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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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对于石昊父女来说是灰色的,因为他们一夕之间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亲人,这也成为了此后三年多维权之路的开端。
石昊一家是哈尔滨人,2019年,石昊的妻子张清身患重病,为了获得更好的治疗,他们和女儿石小琪一起离开家乡,来到天津。9月的一天晚上,张清因胸痛持续了12个小时而到力康医院就诊。张清经诊断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下壁侧壁心肌梗死,医院为其进行了冠脉内溶栓等一系列治疗。可这些治疗并未让张清的疼痛得以缓解,她在手术后不久便突发恶心,呕吐血性液体,最终不治身亡。
张清的突然离世让石昊和石小琪难以接受,他们疑惑自己的妻子/母亲之前只是偶尔喊疼,为何治疗后反而出现一堆不适症状,还不治身亡了?在悲痛时分,两人并未失去理智,他们认为医院存在术前风险评估不足、术后并发症救治不及时等过错行为,才导致张清去世的。料理完张清的后事,两人便多次去医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但均遭拒绝。这场医患纠纷就这样持续了三年未能解决,石昊父女再三思虑,最终决定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经过朋友推荐,石昊父女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谈案律师专业的意见让他们坚定了委托律师的决心,当即便与冠领律所签下委托代理协议。律所委派了专业处理医疗纠纷的范煌生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此案的关键是证明力康医院的诊疗行为有过错。为此,他来到力康医院查询诊疗记录,发现医院在溶栓治疗时并未进行充分的风险告知,并且术后治疗不及时,这些过错行为与张清的死亡可能有因果关系。为了增加说服力和权威性,律师建议石昊父女申请专业机构的鉴定作为证据。
在冠领律师的观点获得石昊父女的认可后,他收集了病历、知情同意书等证据,又查阅当地政策、生活水平、工资水平等资料,统计出医院应赔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的数额。随后代理两位委托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冠领律师首先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天津某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其中载明:力康医院违反告知义务:术中病情危重改变治疗方式时,未签署溶栓治疗知情同意书,未充分告知出血风险。在术前、术中、术后联合使用抗凝血药,均未充分告知家属增加的出血风险。因此鉴定为力康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其诊疗行为对张清的损害后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建议原因力大小为次要作用。
力康医院辩称,张清的死亡系其自身疾病原因的自然进展,与己方医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并没有明确患者的损害后果具体是什么,仅指出了己方存在告知方面的不足,该告知与患者的损害后果没有因果关系。
冠领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219条的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力康医院未尽到充分的告知义务导致张清失去了可能的生存机会,所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书,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可了冠领律师提交的费用清单,最终判决石昊、石小琪按照30%的赔偿比例获得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34万余元。
最亲的亲人离世给石昊父女带来了难以磨灭的伤痛,但这场维权的胜利也在伤痛中给予了他们一丝安慰。2023年,他们的世界已慢慢“明亮”起来。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