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31 11:03:2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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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华公司的产品闻名全国,如今因甲方不付尾款犯了难,26万余元说多不多,说少不少,究竟要不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宏华公司犹豫不决。
贵州贵阳的宏华公司经营水泥制品、建辅材料,因质量上乘价格优惠,所以远销全国多地。2019年,宏华公司与北京某国有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双方签署三份《生化池安装采购合同》,宏华公司于2019年下半年供货完毕,双方按约进行结算并开具三张发票,发票总金额61万余元。合约达成后,国有企业仅仅支付35万余元。
起初,宏华公司为了方便以后合作,未过多催促对方支付剩余钱款。但因不可抗力因素,企业生存都比较困难,宏华公司因为资金紧张、多年遭遇拖欠尾款,也遇到了经营瓶颈。转眼到了2022年,该国企仍未有付款之意,宏华公司便着了急。
都说病急乱投医,宏华公司在匆忙之中委托当地一家律所向该国企邮寄了《关于贵公司拖欠材料费以及安装费的律师函》,但未收到任何回应。宏华公司万分苦恼,在是否委托律师诉讼之间纠结。一次偶然,宏华公司联系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经过冠领一番细致专业的讲解,宏华公司信心大增,决定委托冠领律师起诉维权,冠领安排在合同纠纷领域深有研究的钱亚洲律师、龚梦实习律师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接受委托后精研案件材料,与宏华公司分析:
第一,本案法律关系较为简单,宏华公司掌握证据充分,根据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打赢这场官司并不难,但打官司不是目的,拿回尾款才是。
第二,本案被告是一家国有企业,若是对方败诉定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且会在相关企业信息中显示,所以主张先调解后诉讼,为对方留下余地,也方便宏华公司日后经营。
第三,因不可抗力因素,不管国企还是民企,难免都会受到波及,所以宏华公司可以要求对方分期付款,这样既减少了对方压力,己方也能如期拿回所有钱款。
宏华公司同意以上维权方案后,冠领律师迅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在立案过程中,法院立案庭认为此案应由原告宏华公司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冠领向工作人员释法明理,最终顺利立案。
庭审过程中,果然如冠领律师所料,该国有企业同意了冠领律师提出的调解方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顺利达成一致意见:该国有企业分期偿还宏华公司票据款以及违约金共计28万元。
本案的顺利解决彰显了冠领律师专业,也体现了冠领胜诉共赢的理念。(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名称均为化名)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