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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后男方解除婚约,女方要返还彩礼吗?

2023-10-31 15:58:5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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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中国婚嫁习俗之一,彩礼是国人讨论度较高的话题。近些年,许多未婚男女或者已婚夫妻,因彩礼产生的纠纷也逐渐成为大家关注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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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妈,过了今年,鸿鹏就三十了吧?要不找人给他介绍个对象!”魏鸿鹏的父亲语气中带着担忧。老两口经过商量,委托了乡里“著名”的媒婆帮魏鸿鹏介绍对象。当地类似魏鸿鹏这种三十岁还没结婚的情况,可不在少数。

  当年春节,魏鸿鹏在众多相亲中与安以纯相识。经过短暂交往,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在当年端午节迅速定下婚约。订婚当日,魏鸿鹏向安以纯给付了18.8万彩礼,安以纯回礼2万元。

  在之后相处中,两人的性格缺点逐渐暴露,最终魏鸿鹏提出解除婚约并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安以纯认为,是男方提出的解除婚约,自己不应返还彩礼,双方因此争执不下,魏鸿鹏遂诉至法院。那么,男方主动解除婚约,女方要返还彩礼吗?

  安以纯主张,双方订立婚约时,自己的初衷是与魏鸿鹏共度白首,是魏鸿鹏首先提出解除婚约,依照本地习俗及村里类似事件的解决办法,自己不应返还彩礼。

  魏鸿鹏认为,双方订立婚约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亦未共同生活,现在双方因故发生矛盾,婚约解除,安以纯应依法返还彩礼。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依据上述司法解释规定,即便是男方先提出的解除婚约,但本案依旧符合退还彩礼的条件。最终,法院判决安以纯返还魏鸿鹏彩礼差额16.8万。由此可见,无论是哪方提出的解除婚约,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退还彩礼条件,都需要退还。

  近几年,我国一些偏远及农村地区出现了男性结婚难问题,许多父辈选择倾尽积蓄为孩子的终生幸福注入物质保障,高价彩礼也因而产生。彩礼虽是我国的一项婚嫁传统,法律不禁止也不鼓励,但过分物化的婚姻不会长久,反而会扭曲爱情的本质。借助此案提醒大家,本地风俗习惯不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遇到婚姻、彩礼退还纠纷难解决,还需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名称均为化名)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