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9 10:39:2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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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冬,家住北京朝阳区的退休教师林秀兰在朋友介绍下,得知河北霸州一处名为“瑞和家园”的楼盘正在热销。销售人员热情承诺:“这房子是70年大产权,一年内就能办好房产证!”彼时,林秀兰正打算为女儿购置一套婚房,面对每平方米3460元的“实惠价”,她很快心动了。
2020年12月,林秀兰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以总价28万元买下一套81平方米的住宅。签约时,销售人员反复强调“手续齐全”,还拿出一份补充协议:“三年内若房价下跌,公司承诺原价回购。”林秀兰放心地付清了全款,满心期待交房。
然而,两年后交房之时,林秀兰却遇到了问题。她多次催促办理房产证,可对方却屡屡拖延。直到2023年初,她亲自前往当地住建局查询,才得知“瑞和家园”竟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谓的“大产权”不过是空中楼阁。林秀兰仿若坠入冰窟,自己花费毕生积蓄购买的竟然是一套“无证房”。更令她愤怒的是,开发商不仅对此避而不谈,甚至还拒绝退款。
走投无路之际,林秀兰决定维权。她翻出当年的合同、收据,甚至找到签约时的录音和视频。证据显示,销售人员曾白纸黑字承诺“证照齐全”。这些材料成了她最后的希望。
2024年春,林秀兰带着厚厚一沓资料走进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随即指派律师丁福海代理此案。听完林秀兰的叙述,律师立刻抓住关键:“根据《民法典》和最高院司法解释,无预售许可证的购房合同自始无效,开发商必须退全款并赔偿损失!”
律师在接案之后迅速开展工作。第一步是调取开发商的企业信息以确认其经营资质;随后梳理购房合同,发现条款中明确约定“开发商需提供合法产权证明”,并且补充协议中的“回购承诺”进一步印证了销售欺诈;最关键的是,签约时的录音和视频直接证明开发商隐瞒无证事实。在这些铁证面前,律师向法院提出三项诉求:确认合同无效、退还房款及利息以及赔偿损失。
庭审当日,开发商方面无人到庭。律师当庭出示证据链,并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强调合同无效的法定依据。针对利息计算,他提出按“一年期LPR利率”进行主张,获得法官认可。最终,法院全额支持了林秀兰的退款及利息诉求。
2025年3月,法院判决开发商退还林秀兰28万元购房款,并支付自2020年12月起计算的利息。尽管赔偿损失的请求因证据不足未被支持,但这场胜诉仍为林秀兰挽回了大部分损失。
此案为购房者敲响警钟,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核查开发商的“五证”,切勿轻信口头承诺。而对开发商而言,无证售房不仅是诚信缺失,更将面临法律严惩。林秀兰的胜诉证明,法律始终为诚信者撑腰,但维权之路需专业助力律师通过精准锁定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构建完整证据链,方能将纸面上的法条转化为现实中的正义。(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