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1 10:26:3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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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王阿姨和周大爷结束了婚姻关系。当时,他们位于北京西城的住所是单位公房,两人考虑到房产性质,没有对产权进行分割。此后,王阿姨为了生活方便,选择跟随长子王宇,搬到了别的地方开启新的生活,周大爷则和次子周强继续住在那套老房里。
时光匆匆,二十年间,王阿姨的健康状态每况愈下。2023年,她因严重认知障碍被诊断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王宇经过法院确认,成为了母亲的监护人。在梳理母亲财产的过程中,王宇惊讶地发现,父亲竟然在2019年就将老房过户给了周强一人。
王宇明白,那套价值600万的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中,母亲依法享有50%的份额。周强的过户行为,严重侵害了母亲的财产权,也让老人的晚年保障失去了重要依托。为了要回母亲的财产,王宇找到了弟弟周强。
王宇质问道:“爸妈离婚时没分割这套房,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妈至少有一半份额。当年爸过户给你,经过她同意了吗?”
周强则用脚不耐烦地摩擦着地面,回应道:“房子登记在爸名下,也一直是爸和我在住,他有权决定给谁。”说着,他拿出来包里皱巴巴的纸张,晃了晃道,“妈立过遗嘱,说这房子归我。说白了,你不就是觉得老妈以后的财产一定是你的吗?不用在这借着监护人身份争财产。”说罢,周强转身离去。
王宇对周强的说辞难以认同,多方咨询后,求助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迅速指派李博侃、段政两位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立刻展开了全面调查。他们先是调取了王阿姨和周大爷的离婚协议,又仔细查阅房产档案,证实了房屋是在二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针对周强提交的所谓“遗嘱”,律师通过司法鉴定发现,上面的签名存在异常,而且没有签署日期,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
律师还走访了众多证人,得知王阿姨从未明确表示过放弃房产,也未曾同意过户。同时,医疗机构的病程记录显示,从2018年起,王阿姨的认知能力就持续下降,到2019年过户时,她已经很难独立作出财产处分的意思表示,可以综合判定,王阿姨对过户并不知情。
收集齐证据后,冠领律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法庭上,冠领律师据理力争。他们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案涉房屋是夫妻离婚时未分割的共同财产,依然归双方共有。周大爷在2019年处分房屋时,并未征得共有人王阿姨的同意,而且当时王阿姨的民事行为能力存在重大瑕疵。周强所主张的“遗嘱赠与”,既缺乏法定形式要件,又没有实质证明力,根本无法对抗房屋的共有财产性质。此外,律师还强调,王宇作为主要赡养人,在母亲失能后一直悉心照料,而周强未通知其他家庭成员便擅自办理过户,违背了诚信原则。
最终,法院认定冠领律师的意见成立,判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中涉及王阿姨50%份额的处分无效,并要求周大爷、周强在30日内恢复产权登记至周大爷名下。之后,若发生纠纷,王宇可以直接向父亲主张相应房产权益。
当王宇把判决书轻轻放在母亲床头时,老人眼角微微颤动。虽然她无法言语,但这场历时五年的纠纷,终于有了一个合情合理的结局。(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