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5 11:08:2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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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的广州,盛夏的蝉鸣裹挟着潮湿的热浪,陆雷蹲在工地临时板房的台阶上,盯着手机银行里的收支记录,眉头拧成了疙瘩。从3月起,他就再也没有收到过工资。工友们私下议论纷纷,有人说公司资金链出了问题,也有人说项目可能要停工,陆雷的心里焦急无比。
陆雷是个年近六旬的江西人,两年前他从老家来到广东广州,入职了一家建设公司,每天扛着钢筋在烈日下穿梭,就为了攒够钱给患哮喘的妻子换家好医院。可如今,公司已经拖欠工资数月,陆雷的积蓄逐渐见底。他没敢告诉家里,只能咬着牙继续干活,盼着公司能尽快补发工资。
然而,等待换来的却是更糟的消息。一天,陆雷发现自己的社保也突然被断缴了。眼看着生活状况愈发窘迫,陆雷多次找到公司的负责人理论,希望讨个说法,可没想到负责人竟甩下一句:“你早就不算我们的人了,爱告就去告!”
无奈,难以忍受的陆雷联系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希望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帮助他要回应得的劳动报酬。律所经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张惠婵律师代理此案。
初次见面时,陆雷攥着一沓泛黄的工资条,手指关节因常年劳作而变形。冠领律师见状,一边耐心安抚他的情绪,一边仔细翻阅了材料。很快,律师发现了一个关键矛盾点:陆雷的工资由建设公司发放,但社保却由某工程公司缴纳。这种“混同用工”的现象,往往意味着企业试图通过关联公司规避责任。
之后,律师又与陆雷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律师得知,陆雷已经不想在这家公司继续工作下去,但又担心主动离职无法拿到劳动补偿,因此踌躇不定。于是,冠领律师根据陆雷的诉求,指导其收集了劳动合同、工资表、钉钉聊天记录等证据。随后2024年9月,律师代理陆雷向公司发出了《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载明因公司连续多月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陆雷只得按照法律规定,向公司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一切准备就绪后,律师代理陆雷向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
仲裁庭上,建设公司坚称陆雷早在2024年3月就已“自行离职”,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还提交了一份空白的考勤记录作为“证据”。
面对对方的推诿,冠领律师沉着应对指出:社保记录显示,工程公司为陆雷缴纳社保直至2024年8月,这与建设公司主张的“早已解除劳动关系”明显矛盾,因此建设公司需要支付陆雷在2024年3月至8月这段期间内所拖欠的工资。此外,陆雷因公司长期拖欠工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获得一定经济补偿。
2024年12月,仲裁委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裁决建设公司一次性支付陆雷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拖欠的工资共计10万余元。
裁决书下来的那天,陆雷用皲裂的手指摩挲着纸页,对冠领律师表达了真诚的谢意。(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