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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顺义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

2025-09-10 10:33:1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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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底,北京顺义的孔先生陷入两难境地:一方面,向朋友出借的款项难以收回;另一方面,这笔款项的拖欠迫使他向别人借款周转,额外承担了利息压力。尽管多次催讨,朋友虽承诺还本付息,但始终未履行。孔先生深思熟虑后,决定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年4月,孔先生委托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仇志恒受律所指派负责此案。通过与孔先生的深入沟通,律师详细了解了案情。

自2024年5月起,朋友王先生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孔先生借款三次,总计22.5万元,孔先生每次都慷慨解囊。同年11月,经多次催要,王先生仅偿还了少量款项,于是双方签订《借条》,约定王先生于次月全额归还剩余本金,若逾期,将按12%年利率支付利息,违约方还需承担律师费等违约责任。然而,王先生并未履约,截至2025年4月,仍拖欠15万元本金未还。在此期间,因孔先生计划购房,迟迟未收回的款项导致资金缺口,他只能向他人借款并支付利息。为了弥补孔先生的利息损失,王先生在微信上承诺支付2024年5月至12月的利息1.4万元,但实则并未支付。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顺义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

冠领律师首先联系王先生,虽其承认欠款事实,但并不认可利息,声称是“迫于孔先生的起诉压力追加的”。律师据此迅速制定清晰的办案策略。针对借款事实与本金金额,律师指导孔先生整理了完整的证据链,包括三次借款的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截图及双方签订的《借条》,明确记载了每笔借款的时间、金额及已还款项,直接佐证了22.5万元的总借款额及15万元的剩余本金。

针对1.4万元利息的争议,律师深入挖掘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记录显示,孔先生因购房需向他人借款产生损失,向王先生提出1.4万元利息的补偿要求,王先生明确表示“用钱给利息很正常”“补偿我倒是没意见,也不能让你一个人亏”。律师认为,这一沟通内容构成双方对利息的补充约定,且利率标准未违反法律规定,王先生主张“被迫追加”无任何证据支撑。冠领律师随后代理孔先生提起诉讼。

庭审中,王先生未出庭应诉,但提交了书面答辩意见,除不认可利息外,还主张违约金利率过高,希望降低,并以经济困难为由要求分期还款。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顺义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

冠领律师结合上述观点,阐述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2024年民间借贷司法保护利率上限高于12%,案涉逾期利率符合法律规定。此外,律师还提交了委托代理协议、付款记录及发票,证明孔先生已实际支付律师费,而《借条》中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律师费”,王先生作为违约方,理应承担该笔费用。

2025年7月,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冠领律师提交的证据材料,可以认定双方存在民间借贷关系,案涉利率标准不违反法律规定。故判决王先生需偿还孔先生借款本金15万元,并支付截至2025年4月的利息1.9万余元(含1.4万元补充约定利息),后续利息按年利率12%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王先生还需支付孔先生的律师费损失。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孔先生终于松了口气。这次胜诉意味着他不久后将追回拖欠已久的欠款,还避免了因资金周转困难造成的进一步损失。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