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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东莞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案,依法辩护助被告人获从轻处罚

2026-09-03 10:55:0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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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广州男子刘某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提起公诉,其家属向冠领律所求助。律师介入后,在涉案偷逃税额“特别巨大”(250万元以上),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况下,通过分析行为性质定位刘某“从犯”身份,并梳理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最终,法院判决刘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80万元。

2021年至2024年期间,广州男子刘某在明知服务费远低于正常进口货物应缴税费的情况下,仍委托他人代为进口集成电路。案发后,刘某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逮捕。2025年7月,公诉机关对刘某及其他被告人提起公诉,其中,刘某被指控偷逃应缴税额约1834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刘某家属紧急向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指派江昊晨律师担任辩护人。

了解案情后,律师认为应当先理清刘某在本案中的身份,若为从犯,争取轻刑的空间会更大。结合案卷材料,律师指出刘某并未谋划走私行动,在走私链条中,刘某仅承担揽收、发货任务,系从“收取收货方的费用”与“支付实际谋划走私者的费用”中赚取差价,依法应属从犯,这为争取轻刑提供有力支撑。除此之外,刘某还存在从宽情节:其一,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其二,自愿认罪认罚,在案期间如实供述、坦白,具有明显悔罪表现。基于上述观点,律师形成扎实辩护意见。

案件如期开庭。庭审中,冠领律师围绕刘某在共同犯罪中所处次要地位展开论述,说明刘某仅承担辅助类工作,应属从犯,并结合多项从宽情节,恳请法庭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2026年6月23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刘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系从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80万元。

该案警示广大经营者,进出口业务必须严格遵守海关监管规定,切勿为降低通关成本,实施伪报贸易方式等违法行为,否则最终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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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朱晋依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