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9 10:58:1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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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的某天,费明翔在交友软件上划到了阮芳芳的主页。几句寒暄过后,两人聊得投缘,没几天便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7月4日,费明翔以搬东西为由,让阮芳芳来到自己的家中。傍晚六点左右,阮芳芳推门进屋,随后发生的事情,成了改变费明翔命运的分水岭。
几天后,阮芳芳报警,称当日进屋后被费明翔压在床上、强行发生了亲密关系。2024年7月6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将费明翔刑事拘留。一个刚满三十岁、无前科的青年,一夜之间从婚恋软件里的“新男友”,变成了看守所里的犯罪嫌疑人。7月18日,费明翔被取保候审,但案子并未完结,对刑事追诉的担忧让费明翔夜不能寐。

2025年5月,公安机关以费明翔涉嫌强奸罪为由将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费明翔的家人来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朱启立律师受律所指派担任费明翔的辩护人。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首先梳理了案件情况:双方通过交友软件认识,认识仅二十余天便以男女朋友相称,案发前存在邀约、聊天、见面等亲密交往背景;所谓“强行发生关系”的核心事实,主要依托被害人事后陈述。房间内虽有白色监控器,但现有材料未能显示其完整记录案发过程;现场也未出现能直接印证暴力、胁迫、明显反抗的伤情或痕迹,不足以证明“违背妇女意志”。
梳理案件情况后,冠领律师迅速撰写出法律意见书,提交到检察机关。
律师指出:强奸罪成立的前提是“违背妇女意志+暴力、胁迫或其他压制反抗手段”,而本案恰恰卡在“违背意志”的证明上。侦查机关认定费明翔“将阮芳芳压在床上并强行发生性关系”,但言词证据单薄,客观证据未能补强,伤情与现场痕迹缺位,监控完整性存疑,无法排除双方系恋爱关系中因感情、性同意边界产生争执的其他可能。
律师向检查机关强调:费明翔与阮芳芳是网恋发展成的情侣关系,女方应约到男方住所、进入私密空间,案发前后的行为逻辑、聊天轨迹、报警时点,都需要放进全案证据里交叉验证,不能仅凭一份事后指控就完成刑事定罪。

意见书提交检察机关后,引起了检察院的重视,案件很快被退回补充侦查。在公安机关补查重报后,关键证据链条依旧未能补全:谁先邀约、进屋后双方动作顺序、有无推拒与回应、事后沟通状态、报警前双方如何处理关系,这些问题仍靠单方说法支撑。冠领律师则持续递交辩护意见,论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26年4月2日,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辩护意见,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费明翔不起诉。
从刑事拘留到存疑不起诉,费明翔用近两年时间,等来了一份“不追责”的文书。对普通人而言,强奸罪指控一旦推进到法庭,即便最终无罪,生活、名誉、工作也已千疮百孔;而在审查起诉阶段把案子拦下来,更能减轻对当事人的生活的影响。(文中除冠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