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9 11:39:1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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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出资在公司法实践中已是司空见惯,或是因个人身份的特殊性不便抛头露面,或是为规避某些法律对出资比例、投资领域、主体资格等方面的限制,隐名股东往往选择自己的亲朋好友或关联公司做显名股东,而自己做幕后英雄,但这样的代持协议却也隐含着不少的法律风险。我们今天就一起通过陈先生的咨询来了解一下。
陈先生:律师你好,我有一些股权方面的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
律师:好的,请你简单描述一下你的问题。
陈先生:是这样,我有一个侄子准备和朋友成立一家游戏公司,但是他资金有限,于是就在我们的家族群里号召亲戚朋友投资。
陈先生:据他说,为了方便股东管理,我们这些亲戚如果投资是没有股东资格的,但是可以签订一个代持协议,由他作为名义投资人,我们可作为实际投资人享受权利,公司如果有营利可以按照我们的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红,我想知道这种做法合法吗?是否有风险。
律师:这种协议属于典型的股权代持协议,只要该协议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就是有效的,但是有效并不等于没有风险。
陈先生:哦?那么都有哪些风险呢?
律师:首先,因为是代持,所以你的名字不会被记录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因此从外部来看,你与公司之间是没有关系的,你不能向公司直接主张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议,只能通过名义股东,也就是你的侄子行权。
律师:其次,因为你的侄子是名义上的股东,因此如果他瞒着你将股份转让或质押给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的,你也无权要求第三人返还,只能基于代持协议要求侄子赔偿损失。
陈先生:那我可以直接转成真正的股东吗?
律师:这并不是想转就能转的,因为隐名股东之前并不具有股东资格,因此想要成为公司的股东需要经过该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律师:此外,如果你的侄子突然离婚或者死亡,或因债务纠纷成为被执行人,你的股权利益也将卷入法律纠纷之中。
陈先生:那我还有什么方法来制约侄子的权利吗?
律师:要防止显名股东滥用权利,主要是靠代持协议的约定,以及一些制度上的安排,比如:可以明确约定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比如在显名股东行使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以前一定时间,显名股东应取得隐名股东书面授权,且必须按照隐名股东的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
隐名股东甚至可以要求显名股东将某些股东权利的行使不可撤销地委托给隐名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人,并提前出具行使股东权利的必要手续,交给公司备案。
可以在代持协议中明确约定无论是发生显名股东离婚还是继承的情况下,均不得分割代持的股权。
此外,还可以对显名股东违反上述规定,约定高额的违约责任,提高显名股东的违约成本,达到震慑的作用。
陈先生:好的,我大概了解了,之后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还要麻烦律师,在这先谢谢你了。
律师:不客气,欢迎你再来咨询。
撰稿人:赵静
文章类型:原创C类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