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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有问必答|亲朋好友过年打麻将带“彩头”,是娱乐还是赌博?

2022-01-30 10:38:4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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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小赌怡情”。春节打打麻将、玩玩扑克可以说是大家过年聚在一起首选的娱乐方式之一。亲友聚会约上“打两圈”是常有的事情,但凡事皆有度,娱乐“玩大了”就可能涉嫌赌博啊!那么问题来了,这样三三五五的打牌,会不会被认为是聚众赌博呢?这不,王先生就有这样的疑问,于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他向上海冠领律师进行了咨询。

  王先生:律师,您好,我可以向您咨询几个关于过年打麻将相关的法律问题吗?

  上海冠领律师:可以的,你描述一下具体的情况。

  王先生:是这样的,春节过年走亲戚的时候,多半要聚在一起打牌。网上有一些文章说亲戚间打牌也要注意赌资大小,否则构成赌博罪。请问和亲戚打牌算不算赌博呢?

  上海冠领律师:《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显然,这种不带营利目的,亲朋好友之间的娱乐不属于处罚范围。

  王先生:那么,怎样就会构成赌博罪?

  上海冠领律师:根据《刑法》,只有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或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以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才会被认定为“聚众赌博罪”,该罪的客观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王先生:赌博罪和娱乐怎么区分?

  上海冠领律师:从主观方面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它是构成赌博罪的主观要件,而群众娱乐以休闲消遣为目的;从主体上看,群众娱乐多是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间进行;看是否从中抽头获利,构成赌博罪客观上以“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三种行为为限。“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召集、引诱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获利的行为。“以赌博为业”,是指经常进行赌博,以赌博获取钱财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的行为。“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而群众娱乐不存在从中抽头获利;看彩头量的多少,根据个人、地区经济状况及公众接受的消费水平而定。

  王先生:赌博会怎样处罚?

  上海冠领律师:

  1、不构成犯罪,予以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2、构成犯罪,予以刑事处罚。《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王先生:好的,明白了,谢谢律师的耐心解答!

  上海冠领律师:不客气。

  撰稿人:杜智君

  文章类型:C

  审核主编:董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