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789-888

律师在线有问必答|离婚时如何证明夫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

2022-05-19 16:03:2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阅读:0


  《民法典》第1079条明文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上述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但必须拿出证据。在实践中,空口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是无力的,夫妻分居没有第三人和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各执一词,会导致法院无法认定或不予认定双方的分居事实,便不能适用认定双方分居两年以上的事实。那么,该如何证明夫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呢?

  赵女士:律师您好,我遇到一个非常糟心的法律问题,想向您请教一下。

  律师:可以的,具体是什么问题,请你仔细描述一下。

  赵女士:是这样的,我和丈夫婚后经常因为琐事争吵,他经常酗酒,酒前酒后判若两人。每次喝酒后对我大吼大叫、恶语相向,等酒醒后又向我真诚道歉。起初,我还愿意给他机会,相信他会有所改变。而事与愿违,他一次又一次地伤透了我的心。三年前,我向他提出离婚,他坚决反对离婚,苦苦哀求。但是我已经心灰意冷,对这段婚姻不抱有希望,在协商无果后,我从家中搬出来自己住。现在,我想重新开始一段感情,想通过法律途径离婚,请问可行吗?

  律师:对您的婚姻状况感到心痛,如果您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离婚,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您和您的丈夫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居满2年,符合《民法典》第1079条第三款第四项的情形,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此,您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赵女士:那我要怎么证明我和我丈夫分居满2年了呢?需要什么证据吗?

  律师:如果您和您丈夫在分居时签订了夫妻分居书面协议或者您给他邮寄过书面分居文书,这些都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当然,如果没有这些也不妨碍,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例如:你们双方的聊天记录、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赵女士:律师,我明白了。那为什么我俩都分居满2年了,婚姻关系不能自动解除呢?

  律师:分居满2年在我国只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方式,只要不经过法定的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还继续存续,如果此时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结婚的,即构成重婚罪。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离婚诉讼中想让法院判决离婚,仅仅搜集分居满两年的证据是不够的,同时还要注意搜集夫妻分居的原因是由于感情不和造成的证据,往往后一种证明较难。因为法律规定适用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判决离婚时,法院应查明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造成的,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的原因并不是为了“为难”想离婚的一方,而是基于实践中工作、学习及住房的客观困难等原因导致夫妻分居的事实并不意味着夫妻感情的破裂,如果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仅强调分居的客观事实,而不审查夫妻分居的主观因素,则有违立法的初衷。

  因此,我建议您先搜集双方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例如:双方的聊天记录、双方共同亲朋好友的证言证词等。

  赵女士:是这样啊,果然不懂法还是不行的,谢谢律师。

  律师:不客气。

  撰稿人:张星航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