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4 16:18:0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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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第十一条明确了专利权的效力,具体规定如下: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可知,在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形下,专利侵权行为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1)侵权行为对应的产品有侵权对象,该侵权对象应当是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且该专利的专利权是有效的;(2)侵权行为未得到专利权人许可;(3)侵权行为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4)侵权行为是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