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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上海黄浦共有纠纷案胜诉

2023-12-25 15:00:4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阅读:217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王冬梅律师代理的上海黄浦共有纠纷案,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二被告(委托人)共同获得房屋征收补偿款4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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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晴在上海黄浦承租的公房被征收,大姐、小妹以钟晴女儿并非共同居住人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分割一半征收补偿款。钟晴向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求助后,2023年5月,法院作出判决,钟晴与女儿共同获得房屋征收补偿款430万元。大姐、小妹的诉求未获法院支持。

  1995年,钟晴以居住困难为由向单位申请承租了一处公房。2021年11月,因当地开展旧城区改建项目建设,该公房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征收决定作出时,该公房在册户籍共8人,分别为钟晴一家五口、大姐及其女儿、小妹。

  2021年12月,钟晴作为公房承租人与征收部门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补偿款共计人民币680万元。钟晴与大姐、小妹就该如何分配补偿款一事产生严重分歧,大姐、小妹称钟晴一家五口中除她本人外,其余四人仅将户口迁入该公房,但从未实际居住,不符合共同居住人的条件,无权享受本次房屋征收利益。

  钟晴与大姐、小妹沟通多次均无法达成一致。2022年9月,大姐、小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得一半征收补偿款,即340万元。钟晴虽不愿与家人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但事已至此也不再继续忍气吞声。她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希望委托律师帮助她争取应得的权益。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王冬梅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敏锐意识到确认各方共同居住人的身份,是处理本案纠纷的重中之重。冠领律师指导钟晴收集了户籍、住房调配单、不动产登记簿等证据,并通过社区走访与谈话调查了解到:钟晴自1995年起便居住在被征收公房,后因腿部残疾需要疗养,遂换房居住;钟晴的女儿从小随母居住在该公房,直到2008年结婚方才搬出。

  冠领律师随后依据住房调配单到小妹的单位走访取证,得知小妹已于1995年7月取得了一处福利性质房屋,而她在2009年将户口迁入被征收公房后,从未在该公房内居住。

  准备工作就绪后,冠领律师形成答辩意见,代理钟晴出庭应诉。冠领律师依证据向法院提出:

  第一,钟晴作为承租人可享有征收利益,她女儿在户籍迁入后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符合被征收公房共同居住人资格。而钟晴的小妹已取得福利性质房屋,并未在诉争房产内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不符合被征收人公房共同居住人资格。

  第二,钟晴作为被征收公房的承租人,多年来在此居住,因维护、修缮房屋付出较大精力。在公房被征收过程中,也主要是由钟晴出面与征收部门沟通谈判。根据公平合理原则,钟晴对补偿利益应酌情多分。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钟晴及女儿共同获得房屋征收补偿款430万元,大姐获得250万元。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钟晴对征收利益的诉求基本全额实现。冠领律师不辞辛苦,多方调查收集证据,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冠领律师的敬业与专业。(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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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