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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河南许昌离婚纠纷案调解成功

2024-04-29 14:30:0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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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女士结婚一年后,丈夫提出离婚,两人自此分居3年。2024年3月,马女士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丈夫老家所在地河南许昌一法院起诉离婚,经过冠领律师的协调,促成两人达成和解,约定两人离婚后,儿子由男方抚养,马女士无需支付抚养费,双方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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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30岁的马女士第二次踏入婚姻,丈夫薛先生也是二婚,两人在工作场合中相识,因年龄相仿,三观契合,交往一段时间后便结婚组建家庭。两人结婚一年后,马女士就生下了儿子小乐。但薛先生却对这段婚姻心生退意,逐渐开始疏远妻子马女士,并以自己不适合婚姻生活为由,很快就提出了离婚。

  在这之前,马女士一直独自承担着新生儿的照料工作。薛先生执意分手让她备受打击,只能忍痛与其分居生活,此后3年两人再无来往。

  2024年春节过后,马女士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起诉离婚,贾徽茵律师受律所指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到,马女士与薛先生都愿意离婚,分歧主要在孩子的抚养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上。结合夫妻两人共同生活时间不长,目前已分居3年的既定事实,律师认为通过诉讼调解,可以一次性解决两人的纠纷。

  为制定一个全面且双方都满意的调解方案,冠领律师需要深入了解马女士的处境和诉求。

  由于马女士家中人丁稀少,老家尚有80多岁的老母亲需要赡养,而她本人长年独自在北京工作,无人帮忙照料孩子。所以,虽然她非常想要儿子的抚养权,但实际却不具备相应的现实条件。加上马女士与薛先生共同生活时间过短,她对男方的财产和支出情况一概不知,短时间内也无法确定具体的分割诉求。

  简单梳理过两人名下的车、房、贷款以及存款等财产线索后,冠领律师综合上述情况,收集马女士曾支付购房首付的银行流水等证据,代理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申请法院调查薛先生名下的财产。

  本案进入调解后,薛先生在法官的询问下,当庭自认名下有车,并陈述了车辆的购买情况。但他为了多分财产,甚至不惜编造马女士出轨的事实,同时利用马女士疼爱儿子的心理,试图以放弃争夺抚养权来换取马女士在财产分割上的妥协。

  冠领律师考虑到房价和房贷、车贷问题,结合马女士的实际情况,并未主张这些财产的所有权,而是举证证明马女士在婚前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是其个人财产,不应予以分割,要求薛先生分得房产后据此支付相应的折价款。

  在抚养权归属上,由于孩子目前主要由男方父母抚养,马女士对比自身的抚养条件后,认为男方能为孩子提供的生活和教育条件都远超过自己,所以并未坚持要孩子的抚养权。

  冠领律师在充分尊重马女士想法的基础上,继续与男方沟通财产分割方案,虽然男方经常变换条件和诉求,但由于马女士已没有抚养权方面的顾虑,经冠领律师的努力争取,薛先生也作出了妥协。

  因庭前准备工作充分,双方最终在法院的支持下,一次性达成调解。马女士与薛先生同意离婚,儿子小乐由男方抚养,马女士享有探望权,且无需支付抚养费。双方名下的各自的存款归各自所有,薛先生在分得房、车的全部份额后,需清偿贷款,并限期向马女士支付6万元的房产折价款。

  在促成本案调解的过程中,冠领律师本着为当事人妥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目的,想对策、定方案,时刻把握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沟通和解方案时拿捏时机,适时提高条件,同时也充分考虑到孩子的探望问题,避免孩子的父母闹僵,尽量平衡了双方的情感和利益诉求,结果获得了委托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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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