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4 10:39:1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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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静安的赵先生等五人与蒋先生等三人因一处公房拆迁补偿利益的分配产生分歧。赵先生等人求助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成功为赵先生等人争取到价值553万元的征收补偿利益。
1987年,上海一套公房的原承租人腾女士过世。她的直系血亲赵先生共计五人共同居住在该公房中。但户籍簿上仍登记有腾女士的女婿蒋先生、外孙女及曾外孙三人的名字。2023年该公房被纳入征收范围,预计可获三套安置房与几十万现金(总价值658万)。蒋先生等三人得知此消息后,主张分割三分之一的拆迁利益,赵先生以蒋先生等人未实际居住为由拒绝。因协商无果,赵先生等人委托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律所指派高敏、钱亚洲律师代理此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深入研究案情,确认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公房征收补偿利益的分配,核心是确定共同居住人范围。随即,律师协助赵先生等人收集《上海市租用公房凭证》《户籍摘抄》等证据,明确房屋性质、租赁部位、户籍迁入迁出时间等重要信息,并代理赵先生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律师依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精准阐述法律条文,指出共同居住人的认定标准,并结合证据详细说明赵先生等五人符合共同居住人条件,而蒋先生等人不符合,应排除在补偿分配之外。同时,为证明赵先生等人的主张,律师积极寻找证人并组织出庭作证。
2025年1月,法院经审理认为,赵先生等五人中,腾女士的曾孙并未在案涉公房居住生活一年以上,因此不能认定为被征收房屋的共同居住人,酌定赵先生等四人可获得价值553万元的拆迁利益。赵先生等人向冠领律师赠送锦旗以表谢意!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