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9 11:25:5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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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深圳市某区一家休闲会所员工朱某与同事潘某因争抢客人发生争执,双方从口角争执升级为肢体冲突,朱某挥拳击中潘某面部致其双侧鼻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朱某主动配合调查,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赔偿6万元。案件移送至深圳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后,冠领律师介入辩护,结合朱某自首、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等情节提出缓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朱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
案发次日,朱某意识到可能面临刑事追责,立即联系北京市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江昊晨担任朱某的辩护人。朱某内心十分焦虑,在向律师陈述案件经过后,多次强调愿意承担责任、积极赔偿。律师迅速接手案件,并对案情进行初步分析,提出案件关键在于能否通过法律程序最大限度减轻刑罚。朱某在律师指导下及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为后续缓刑辩护奠定基础。
律师在大致了解案情后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量刑时需综合考量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行为人悔罪表现。本案中,朱某的行为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存在多项法定从宽情节。其一,朱某在案发后主动配合调查,符合《刑法》第67条关于“自首”的规定;其二,朱某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全额赔偿,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其三,朱某的初犯、偶犯属性显著,社会危害性较低。
律师结合学术理论强调,缓刑适用的核心在于“犯罪情节轻微”与“无再犯可能性”,而朱某的行为系临时冲突引发,主观恶性较小,且已通过经济补偿修复社会关系,具备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立即展开密集工作。首次会见朱某时,律师发现其对法律程序存在误解,误认为赔偿即可完全免责。律师详细解释认罪认罚机制与缓刑适用逻辑,并指导朱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以固定从宽情节。随后,律师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强调朱某的自首行为、赔偿诚意及初犯背景。
然而,公诉机关最初坚持建议拘役五个月实刑,认为暴力行为需要严惩。面对阻力,律师紧急调整辩护策略,一方面补充提交朱某同事出具的品行证明,佐证其平日无不良记录。另一方面,结合司法案例数据库,整理近三年深圳地区同类案件中缓刑适用比例,证明轻伤害案件在赔偿到位后适用缓刑符合司法实践趋势。庭审阶段,律师进一步指出,若对朱某判处实刑,其家庭经济来源将中断,反而不利于社会关系修复。最终,法院采纳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朱某符合缓刑条件。
经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朱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该判决既体现对暴力行为的否定评价,亦通过非监禁刑实现教育与惩戒的平衡,避免刑事处罚过度影响被告人正常生活。冠领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分析及高效的沟通策略,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优结果。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