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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伤人,冠领律师依法辩护助嫌疑人取保候审

2025-05-28 11:04:1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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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广东清远一桩因醉酒冲突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嫌疑人陈某在宵夜店与黄某、于某发生争执,后因对方追至家中挑衅,持刀致二人轻伤。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对陈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提请批捕。案件移送清远市某区检察院后,陈某面临被羁押风险。关键时刻,冠领律师,通过精准法律分析还原防卫本质,最终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为案件后续定性奠定关键基础。

案件移送审查批捕阶段,陈某家属意识到事态紧迫,第一时间联系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张伟韬担任陈某的辩护人。家属表示,虽然他们相信陈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仍对其可能面临的长期羁押感到深切担忧。律师接案后迅速组建团队,次日上午即赶赴看守所会见陈某。律师通过冷静询问,梳理出案发全程细节,尤其关注被害人多次挑衅、尾随及先行动手等关键事实。会见结束后,律师立即着手调取宵夜店监控、证人证言及报警记录,初步构建防卫行为证据链条。

持刀伤人,冠领律师依法辩护助嫌疑人取保候审

律师在初步了解案情后指出,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致人轻伤二级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本案核心争议在于行为性质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需满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未超过必要限度”等要件。学术理论中,“防卫必要性”强调综合考量侵害强度、防卫环境及双方力量对比,而非机械以结果论。最高法《正当防卫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对持续追击至住宅的不法侵害,防卫人可适度提升防卫强度。

本案中,陈某在宵夜店三次退让,回家后仍遭尾随殴打,其持刀行为针对的是现实、紧迫的侵害,且伤情未超出必要限度。律师结合类案指出,最高检第45号案例明确“防卫准备不影响性质认定”,若因携带工具便否定防卫正当性,将违背立法本意。此外,两被害人主动和解、嫌疑人主动报警等情节,亦符合“情节显著轻微”的司法裁量标准。

办案初期,律师团队面临证据碎片化的挑战。宵夜店监控仅留存部分片段,证人证言对冲突细节同样表述模糊。为还原真相,律师多次走访现场,模拟案发时间光线环境,证实陈某下楼时无法预判对方人数,携带刀具具有合理性。随后,律师向检察院提交23页法律意见书,援引“昆山反杀案”等社会热点案例,强调“法不向不法让步”的司法理念。

持刀伤人,冠领律师依法辩护助嫌疑人取保候审

然而,首次沟通中,检察官提出质疑:陈某持刀下楼是否属于“事前防卫”?律师当即指出,被害人深夜尾随、叫嚣“叫人上门”已形成现实威胁,且陈某出门即遭殴打,反击具有即时性。为进一步说服检方,律师团队连夜制作时间轴对比图,将双方行为按秒级拆解,证明从敲门到动手仅间隔47秒,陈某无预谋可能。最终,在三次面对面论证及多份补充材料支撑下,检方采纳律师观点,认定防卫性质。

经清远市某区市检察院审查认定,陈某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次日,陈某在律师陪同下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暂时回归日常生活。案件后续将进入侦查阶段,冠领律师将继续跟进,推动司法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以司法裁判彰显“正义不退缩”的法治精神。

持刀伤人,冠领律师依法辩护助嫌疑人取保候审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