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789-888

免费咨询电话:400-8789-888

胜诉案例

TEAM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朝阳清算责任纠纷案原告方胜诉

2025-07-11 13:46:0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4年,北京大兴的包装公司因合作公司未按约定提供项目服务,且该合作公司已注销。为追回已支付的服务费,包装公司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师精准锁定责任主体,成功帮助包装公司要回服务费。

2019年,包装公司与北京某服务公司签订《项目咨询服务协议》,支付5万元服务费,并约定若服务公司在两年内未为包装公司成功申报任何一项项目,则需全额退款。但服务公司未履行义务,且于2020年11月注销,其股东为科技公司。更为棘手的是,科技公司也已注销,其股东包括刘女士和田先生。为了拿回钱款,包装公司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律所指派律师兰瑞刚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迅速投入案件处理。通过深入研究《项目咨询服务协议》条款,明确服务公司未履约的事实及退款义务。随后,针对两家公司先后注销的情况,律师通过查询工商档案等途径,逐层追溯责任主体,锁定了科技公司的股东刘女士、田先生。律师发现,刘女士、田先生在科技公司注销时,未尽到合法的清算义务,未依法通知已知债权人包装公司,且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注销登记,符合承担清算责任的法定情形。准备就绪后,律师将刘女士、田先生列为被告,代理包装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庭审中,刘女士、田先生提出包装公司的诉求已超过时效。律师指出,服务公司清算组未书面通知包装公司这一已知债权人,无法证明包装公司在服务公司注销时已知晓权利受损,诉讼时效并未超过。另外,科技公司作为服务公司的股东,为服务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和清算组成员,故科技公司应对服务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因科技公司已注销,刘女士、田先生作为科技公司的股东和清算义务人,应对包装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025年5月,经法院审理,判决刘女士、田先生向包装公司赔偿5万元顾问服务费及相应利息。为表谢意包装公司派代表向冠领律师赠送锦旗!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张冠彬

上一篇:冠领律师代理上海嘉定劳动争议纠纷案仲裁成功,助员工获得赔偿 下一篇:冠领律师代理广州否认亲子关系纠纷案助被告两审皆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