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6 17:23:2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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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的吕先生身为公司股东,被违法解雇后,发现公司对其隐瞒财务状况,申请查阅相关资料遭拒。他深知仅靠个人难以突破困境,于是求助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2025年7月,经冠领律师代理,成功帮助吕先生获取公司核心财务资料。
2018年12月,吕先生作为联合创始人,与他人共同设立科技公司,认缴100万元,持股5%,同时担任厂长兼监事,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但在2025年4月,公司以“严重失职”为由,将吕先生违法解雇,使其失去公司实际控制权。
之后,吕先生发现公司从未向他披露完整财务状况,既没提供年度财务报告,也未就利润分配等核心事项召开股东会讨论。为维护自身权益,核查利润是否被侵占、判断分红条件,2025年5月16日,他向公司法定代表人邮寄查阅申请,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以及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可科技公司收到申请后,以“查询有不正当目的”等理由拒绝。无奈之下,吕先生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何明亮代理本案。冠领律师接案后迅速制定策略:先梳理工商档案、公司章程,确认吕先生股东身份,依据《公司法》明确其查阅权利。准备就绪,律师代理吕先生向法院提起知情权诉讼。
庭审中,冠领律师指出公司无证据证明吕先生有损害行为,应承担举证不能责任。经审理,法院采纳冠领律师代理意见,判决科技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提供相关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供吕先生及其委托的会计师、律师查阅,查阅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