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20 10:14:1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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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卢先生发现母亲生前将家庭住房以1元价格过户给弟弟,因觉不公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维权。冠领律师团队追溯房屋购入历史、收集同类判例并找准案件突破点,经两审程序,于2025年9月成功协助卢先生达成将房屋过户回父母名下诉求。卢先生为表谢意,向律师送来锦旗。目前,律师正继续代理其后续继承事宜。
1995年卢先生父亲去世后,其母亲借助父亲34年的工龄折抵部分购房款,从父亲原工作单位购得一套广州的公有住房。2021年,卢先生的母亲以1元价格将该房屋转让给卢先生的弟弟。2022年母亲去世后,卢先生发现此事。他认为该交易显失公平,遂于2024年3月向冠领(广州)律所求助。律所接受委托后,指派宋惠兰律师、何思律师共同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通过多方检索发现,本案不仅涉及继承、买卖、赠与等多重法律关系,还牵涉广州市90年代的工龄福利分房政策。其中,针对配偶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使用已故配偶工龄优惠购得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问题,全国各地的司法判例存在分歧。
由于未能找到广州市相关判例的支持,冠领律师经综合研判后,决定以“确认合同无效”为切入点,主张案涉房屋应属卢先生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卢先生的母亲在该房屋未完成继承分割的情况下,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将其转让给卢先生的弟弟,此举已构成恶意串通,侵害了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因此案涉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无效。
为支撑上述主张,冠领律师开展了多方调查取证工作:一方面从房管部门调取了《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购房申请书》等关键材料,其中明确记载“使用34年工龄”“工龄折扣55460.3元”,可直接证明工龄与购房行为的关联性;另一方面获取了卢先生父亲的档案记录(含职务、死亡时间),以此证实其符合公房分配的职务标准;此外,还调取了相关政策文件,用以佐证“配偶可沿用已故干部工龄购房,且工龄优惠属夫妻共同福利”这一事实。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冠领律师向法院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诉讼,并在庭审中详细阐述了上述代理观点。卢先生的弟弟则反驳称,案涉房屋在父亲去世后购入,且工龄仅为折抵房款的优惠政策,并非房屋所有权的组成部分,所以案涉房屋应为母亲的个人财产,母亲有权以任何价格进行交易。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判决确认案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卢先生的弟弟需协助卢先生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将案涉房屋产权恢复登记为卢先生父母共同共有。卢先生的弟弟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2025年9月,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卢先生对现有结果非常满意,向冠领律师送来致谢锦旗。后续就案涉房屋的分配与继承问题,冠领律师继续为卢先生提供代理服务。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