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1 14:08:1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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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就韩永新(化名)涉嫌诈骗罪案作出一审判决,采纳冠领律师意见,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2025年5月初,年仅22岁的韩永新与人合谋从事“抢小额红包”业务,为上游诈骗分子提供资金转移通道。在短短一个月内,通过多个微信号接收、转移诈骗款项数十万,韩永新个人获利约1.6万元。2025年5月28日,韩永新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7月4日被逮捕。随后案件进入司法程序,韩永新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受韩永新家属委托,指派律师杨松、徐忠华担任其辩护人。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通过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多次会见当事人,制定了以“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争取缓刑”为核心的辩护策略。冠领律师首先指导韩永新全额退赔了六名被害人共计约1.7万元的经济损失,并主动缴纳了1万元罚金。
庭审中,律师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辩护意见:首先,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良好;其次,被告人愿意全额退赃退赔,并预缴罚金;最后,被告人系初犯,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预缴罚金,确有悔罪表现,符合适用非监禁刑的条件。2025年12月29日,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判处韩永新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本案的判决结果充分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对于像韩永新这样的年轻人,在确保其认识到行为违法性的基础上,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也展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