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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州赠与合同纠纷案,帮委托人拿回45万余元

2026-06-03 10:43:1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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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就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张先生在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代理下,成功拿回赠与前女友的大额款项共计45万余元。

2021年初,在广州工作的张先生与香港的朱女士经朋友介绍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张先生应朱女士要求,通过微信、支付宝大量转账表达爱意,并为其购买手表、金首饰、名牌包等贵重物品。相处一段时间后,张先生认为双方的关系达到了步入婚姻的条件,遂提出正式见父母,但朱女士百般推脱不愿相见,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最终感情破裂。

2024年6月,朱女士提出分手,并将张先生拉黑。张先生认为自己为朱女士的花费都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遂要求她返还。由于被对方拒绝,他便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梁思韵律师提起诉讼。

冠领律师接受委托后,从数百笔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中逐笔筛选、分类、汇总,制作出一张清晰明了的“资金流向表”:使数额“520”“1314”等特殊含义的转账、500元以下日常消费以及购买奢侈品的大额支出一目了然。律师还收集了双方聊天记录中张先生多次表达结婚意愿、朱女士索取大额转账等关键对话截图,用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以缔结婚姻为目的意思表示。

庭审中朱女士辩称,张先生陈述的“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不真实,双方仅为普通恋爱关系,转账及赠与属于恋爱期间的一般性赠与,分手后不应返还。

冠领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合同可以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本案中,那些动辄数万元的大额转账、购买奢侈品包和首饰的大笔消费,明显超出了表达爱意或增进感情的正常范围。结合双方聊天记录中张先生多次表达结婚意愿、朱女士以“老公”相称等事实,可以认定这些大额赠与是以缔结婚姻或维持长期稳定恋爱关系为条件的附条件赠与。现双方恋爱关系已经终结,条件不成就,朱女士继续占有这些款项和物品,没有法律依据。

最终,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对方返还委托人转账、奢侈品折价款共计4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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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