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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8 14:29:0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常艳律师、王翔宇律师代理的北京海淀请求返还冷冻胚胎案,经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委托人与某医院的《冻存胚胎协议书》;医院限期向委托人返还冻存的两根麦管(麦管:密封冷冻管)及冻存于麦管中的6枚胚胎。
冷冻胚胎技术的诞生与发展,给不孕不育夫妇带来了希望,也给社会带来了诸多法律与伦理问题,这类案件亦因这多重因素交织而变得难以解决。近日,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一起北京海淀返还冻存胚胎案迎来了胜诉结果,委托人夫妇顺利拿回了存放于某医院的胚胎。
孟平、穆媛系夫妻关系,因为身体原因,结婚多年都未生育。2018年,穆媛决定在北京海淀某医院取卵,通过移植胚胎的方式生育。两年间,她历经多次手术,取卵18枚,移植胚胎2次,但结果都不如人意。
2019年7月,穆媛与该医院签订了《冻存胚胎协议书》,约定冻存胚胎6枚,存放于2支麦管载杆中(麦管:密封冷冻管)。2023年,穆媛夫妇决定取出冷冻胚胎,到其他医院进行移植手术。但经过多次交涉,某医院都拒绝返还胚胎。
某医院称,案涉医疗服务合同并非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的保管合同,返还胚胎将有可能在事实上成为“违法代孕行为”的帮助行为,解除合同将极大可能产生违法或者不当使用处置的法律和道德风险,有违医学伦理要求。如果穆媛夫妇选择不继续冻存胚胎,医疗机构有权按照医疗废物的处理标准处置胚胎。
穆媛夫妇并不精通其中的法律问题,为了实现自己的需求,他们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接受委托后,指派了具有医学和法学双重背景的常艳律师、王翔宇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做了全国范围内近三年的相关案例检索,确定了法院对这类案件的总体裁判标准,并根据本案案情,制定了针对性代理意见。准备就绪后,冠领律师以某医院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诉讼中,冠领律师正面回应了医院的关切,指出:
其一,冷冻胚胎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和情感属性,承载着穆媛夫妇的情感和精神利益,与他们具有生命伦理上的密切关联性,所以他们对6枚冷冻胚胎天然地享有专属性权利。
其二,穆媛夫妇与医院的医疗服务合同,属于委托保管合同。我国法律未明文禁止返还冷冻胚胎,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现穆媛夫妇明确表示不愿继续将冷冻胚胎保存在医院,医院应将案涉胚胎返还给穆媛夫妇。
经过冠领律师的指导,穆媛夫妇还向法院说明:他们在取得冷冻胚胎后,会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不损害他人利益,亦会按照约定向某医院支付冷冻期间的冻存费用。
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穆媛夫妇与某医院的《冻存胚胎协议书》;医院限期向穆媛夫妇返还冻存的两根麦管及冻存于麦管中的6枚胚胎。(本文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