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9 10:28:2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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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市密云区的张女士认为邻居徐先生安装监控设备、扩建化粪池等问题,影响了自身隐私权、采光权,遂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2025年6月,法院判决徐先生拆除监控设备并不得修建化粪池。
张女士与徐先生是邻居。2024年,徐先生翻建房屋时,在其后墙安装了监控设备,张女士认为该设备正对自家厕所窗户,侵犯了其隐私权。此外,徐先生计划在两家之间的胡同内扩建化粪池。沟通无果后,张女士联系到冠领律所,律师高杰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深入分析了案件细节并代理张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庭上,徐先生辩称监控仅用于施工监督,排污设施合法合规,且房屋建设符合审批标准,未对张女士造成实际损害。针对监控设备侵犯隐私权的问题,律师通过现场勘查,确认监控范围覆盖了张女士家的私密空间,并据此主张拆除设备。在排污争议上,律师指出化粪池设置可能对张女士的生活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强调相邻权益的保护。
2025年6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意见,判决徐先生拆除监控设备并不得在胡同内修建化粪池。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