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9 09:42:2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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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冠领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北京丰台涉嫌袭警罪一案的辩护人。本案中,冠领律师通过深度解析执法记录仪视频及伤情鉴定,围绕“推搡未达暴力标准”“未妨害公务执行”等核心观点与检方展开了专业沟通。2025年3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委托人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4年11月17日凌晨,高某与女友在家中发生争执。因女友谎报警情,在民警到场处置警情的过程中,高某与民警发生肢体冲突。案发当日,高某因涉嫌袭警罪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刑事拘留,于同年11月29日经检察院批准被逮捕,后变更为取保候审。
高某被批准逮捕后,其家属紧急委托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彭裕光、赵蒙山代理本案。律师了解基本案情后迅速开展辩护工作,先是紧急调取执法记录仪的全时段录像,逐帧分析肢体接触强度;接着对接鉴定机构复核民警伤情报告,确认“未达轻微伤”结论;随后又多次会见高某,固定其“情绪失控非蓄意攻击”的陈述逻辑。
律师指出,虽然高某的行为涉嫌违反《刑法》第277条关于袭警罪的规定,但经鉴定,民警损伤未达“轻微伤”标准,且民警在冲突后仍顺利完成了公务的执行。由此可见,高某的行为既未造成人身伤害,又未实质损害执法权威。综合其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符合“犯罪情节轻微”的法定不起诉条件。
经冠领律师全力辩护,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3月对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结案次日,高某及家属专程赶赴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赠送了“尽心尽责,律师典范”的锦旗,高度认可冠领律师在证据重构与程序推进中起到的关键作用。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