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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应诉上海青浦返还原物纠纷案,成功驳回对方全部诉求

2025-09-08 09:32:1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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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先生在上海青浦区居住三十余年的房屋,被兄长一家控诉侵占,起诉要求返还。2024年11月,冠领律师代理邱先生出庭应诉,凭借扎实的证据和有力的论证,成功守护其合法权益。

邱先生的父母在上海建有一栋房屋。1986年,邱先生与父母、妹妹及兄长邱业(化名)共同作为申请人翻建、加建房屋。此后,邱先生一直住在其中一间房屋里。因邱业患精神疾病多年,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随着父母离世,他的监护人在2013年变更为邱先生。直到2023年,监护人又变更为邱业的儿子小邱。此时,邱业突然声称父母生前将房屋留给了他,再加上宅基地登记表户主签字部分有邱业的签名,邱业父子认为邱先生长期占用房屋,要求返还。邱先生则认为父母未留有遗嘱,且该房屋由他出资加建,因此拒绝返还。

2024年11月,小邱代理邱业将邱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房屋并支付土地流转承包款1680元。邱先生立即委托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侯一诺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深入调查取证,重点围绕宅基地审批历史、房屋建造出资及家庭居住情况展开工作:一方面,调取两份建房申请,明确房屋翻建、加建的申请人包含多个家庭成员,并非邱业个人;另一方面,说服建房包工头及邱先生的妹妹出庭作证,证实父母未留遗嘱,房屋由邱先生出资翻建。另外,邱先生在担任邱业监护人期间,多次前往医院探望,为其购置衣物、食品、药品,相关支出已远超1680元。为佐证该事实,律师还收集了医护人员的证言。

庭审中,冠领律师指出,邱业仅凭“宅基地登记表户主签字”主张房屋所有权,证据不足,且与历史审批文件中“家庭成员共同申请”的事实相悖;同时强调邱先生对房屋的出资贡献及对邱业的照料,他不应承担返还责任。

2024年12月,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邱业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