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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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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服务团队承接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尤为精通金融犯罪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本所刑事律师团队在众多复杂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形成了独到的办案模式,通过对各项刑事法律规定的精准解析,结合与各级办案机关的良好沟通,并配以出色的庭审掌控能力,为众多客户争取到了超越同类案件普遍判决的最佳结果,充分显示了超乎寻常的刑事办案能力。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提供

1.刑事辩护服务,贯穿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解封涉案财产;

2.刑事举报,控告,代理刑事诉讼受害人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挽回经济损失,追索赔偿款;

3.刑事法律方面的疑难问题咨询,刑事法律风险分析,预判及防控;

4.金融及类金融企业在公司创设,产品运营,业务拓展等方面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5.其他与刑事法律相关的法律服务。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是犯罪。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种,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除此之外,经济犯罪还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发生在经济领域。即发生在国民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环节。

(2)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经济犯罪,并且一般都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3)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而与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财产犯罪不同。

职务犯罪是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破坏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的总称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属于社会的毒瘤,对社会的安全稳定,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都会构成威胁。我国刑法规定的涉黑刑事犯罪的罪名是比较多的,主要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有两种表现形式: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即未经主管机关批准,面向社会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即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自己,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相同,即都是还本付息的活动。

 常见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别:

(1)以委托投资理财方式给高额回报的

(2)利用民间组织、协会吸收资金

(3)以销售酒类、食品类商品或提供服务为名吸收资金

(4)以投资建设工程、大型项目名义吸收资金

(5)以加入公司,投资取得股权为名吸收资金

(6)以销售保险为名吸收资金。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章第7节共11条27款专门规定了有关毒品犯罪的罪名和处罚。刑法规定,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常见的毒品犯罪的类别: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2)包庇毒品犯罪分子

(3)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品赃物

(4)生产、制造、销售制毒工具

(5)种植大烟的

(6)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自己住处吸毒的非法持有毒品

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胁),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为侵害对象,蓄意危害他人人身、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其基本特征具有明显的暴力性质。这里所说的使用暴力手段,既可以通过器械、武器、爆炸物等,也可以借助于犯罪人本身的体力

常见的暴力犯罪的类别:

(1)利用暴力行为杀人或者伤害他人身体的犯罪

(2)利用暴力行为或以暴制暴相威胁抢劫他人财物的

(3)利用暴力行为结伙打架的

(4)利用暴力或以暴制暴相威胁强奸的

(5)利用暴力放火、爆炸

(6)利用暴力手段实施危害到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