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789-888

合伙餐厅欠下房租,房东应该找谁讨要?

2022-10-02 15:04:0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阅读:535


  不少房东都有被租客拖欠房租的经历,如果房东明确知道是谁拖欠,该向谁讨要房租,问题还简单一些。可若几个人租下商铺,退租时谁也不还房租,房东能找谁索要呢?

争吵.png

  赵先生自己有一套商铺,平常卖一些节日礼品、水果花篮,由于商铺所在地段不错,人流量较大,店里的生意也算红火。

  张先生和李先生看到这家店生意不错,便打算租下来开一家火锅店。他们找到赵先生,多次协商后,把商铺租了下来,签下了租赁合同,约好每年租金5万元。

  火锅店开起来了,靠着人流量,店里生意极好,翻台率很高。张、李二人觉得捡了一个大便宜,因此交房租时十分爽快。然而,好景不长,由于两人使用的火锅食材不好,回头客寥寥无几,不到两年,火锅店就面临倒闭。对此,张、李二人互相指责对方,十分不快,最终分道扬镳,各奔东西。

  可是,两人还欠了赵先生三个月的房租。赵先生找到了张先生,张先生各种推脱,把责任推给了李先生,李先生又一口咬定应该由张先生交房租,寸步不让。那这欠下的租金,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

餐厅.png

  根据合同相对性,赵先生应当向签订合同的一方主张,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若合同是张先生或者李先生一人或者两人的自然人名义签订,那么赵先生可以向签订合同的人主张。

  第二种情况:若火锅店的形式是公司,合同是以公司的名义签订,那么赵先生应当向公司主张。张先生和李先生在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当然如果存在两个人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同的情况,那么两个人作为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种情况:若火锅店是合伙企业,那就属于非法人组织,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张先生和李先生作为出资人或者设立人,依据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因此,若张先生、李先生执意不还拖欠的租金,那么赵先生就可以起诉合同上的签订主体,要求其返还租金。

餐厅1.png

  虽然赵先生明确了索要租金的对象,但要收回租金还是一件麻烦事。在此,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也提醒大家,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对以下几个问题,应特别注意: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若对方为自然人,那么就要确认其真实身份及履约能力;如果对方为法人,那么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如果对方为“其他组织”,例如个人合伙或者个人独资企业,那么就要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等。

  2、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采用口头、信件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应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对合同的必备条款,如当事人名称、合同履行方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要具体、明确。

  撰稿人: 张萌

  审核主编: 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