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789-888

在校大学生涉嫌帮信罪流水300万,律师介入后获不起诉决定

2023-07-13 16:08:0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阅读:1067


  有数据显示,近年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帮信犯罪的案件数量不断上涨,帮信罪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上的第一大罪名,在各类刑事犯罪中的起诉人数排名第三,仅次于危险驾驶罪和盗窃罪。

  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帮信罪,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

信用卡.png

  在众多涉案者中,被起诉人员中有近90%无犯罪前科,其中有不少受过高等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情节较轻或证据不足的案件,有机会先对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如果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自首、退赃情节,且认罪认罚,还有可能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

  2021年,大学生小李上网找兼职时认识了罗某,并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由对方使用,实际被用于电信诈骗。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小李被使用的银行卡上转账流水共计300余万。

  本案在侦查阶段时,当事人委托了专业的刑辩律师,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融情于理,精准地援引司法解释,分析相关的类似案例,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了辩护:

  第一,小李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16条的规定,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应当充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过程中,应当全面收集证据、准确甄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层级地位及作用大小,结合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区别对待,宽严并用,科学量刑,确保罚当其罪。

  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犯罪团伙中的从犯,特别是其中参与时间相对较短、诈骗数额相对较低或者从事辅助性工作并领取少量报酬,以及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社会危害程度、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情节,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本案小李在案发期间系在校生,缺乏社会经验,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足,仅在受胁迫的情况下参与转账,且获利较小,本人的主观恶意和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上述司法解释中情节轻微的规定。

  第二,梳理多项从轻、减轻情节。

  小李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事实,具有自首情节;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悔罪态度良好,自愿认罪认罚;到案后交出全部违法所得,自愿提出要赔偿被诈骗的受害人,主动交代上游犯罪分子线索等行为,都可作为从轻情节考量。

  第三,结合当事人的实际家庭情况,追求刑罚的社会效果。

  小李系家中独子,人生才刚刚开始,在即将走入社会时受到刑事处罚,将对其个人和家庭造成重大影响,无益于实现刑罚的教育和预防功能。

  与此同时,律师通过寻找类似的不起诉案例,提炼处罚结果,对比小李的实际情况和作案情节,认为不起诉更能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终,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被检察院予以采纳,对小李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