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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范围扩大!侄甥可代位继承遗产

2023-07-21 13:43:3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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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继承篇贯彻了原《继承法》相互扶助和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精神,在原《继承法》的基础上,完善了继承的相关事宜。其中的亮点之一是:法定继承人范围扩大,侄甥可代位继承。近日,湖北某网站就公布了一则这样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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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中的被继承人未生育和收养孩子,父母、妻子、姐姐均已去世,年老时的日常起居、生病护理主要由外甥(堂姐的儿子)负责,并同外甥共有一套上海市徐汇区的房屋。

  2018年,被继承人去世,未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留下手表、钻戒等实物财产。2022年,被继承人外甥女(亲姐姐的养女)出现,要求分割遗产,并诉至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外甥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外甥作为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得适当遗产且可多于外甥女,判决案涉遗产归外甥所有,并由外甥向外甥女给付房屋折价款人民币60万元。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有人发出疑问:被继承人于2018年去世,为什么会适用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同样都是姐姐的孩子,为什么外甥女是法定继承人,而外甥不是呢?外甥最终能够继承遗产依据的是法律规定,还是法官在个别案例中的自由裁量权?

  我们说,司法机关办案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只能在法律对有关事项无明确规定或只规定了处理的原则、幅度或范围时行使,也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本案适用《民法典》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被继承人在民法典施行前死亡,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其兄弟姐妹的子女请求代位继承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但是遗产已经在民法典施行前处理完毕的除外。

  而相较于原《继承法》只规定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代位继承,民法典的代位继承的范围有所扩大: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若不适用《民法典》,本案的外甥女也不会是法定继承人。可即使在适用《民法典》的情况下,“堂姐”也不在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范围内,所以外甥没有法定继承权。

  不过,为弘扬尊老爱老及养老恤幼的传统文化,也基于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民法典》还规定了酌情分得遗产权,也在分配规则上对法定继承人给予了一定的限制。具体表现为,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所以外甥可以分得适当遗产且可多于外甥女。

  法学名著中提到,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力争做到“法律之上”,在“法律之上”去尊老爱老,弘扬传统美德。同时,若您遇到继承纠纷不知如何解决,可以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会指派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