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4 15:25:3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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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姜艳芳律师代理的上海浦东民间借贷纠纷案,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居中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载明被告限期向委托人归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共计3.2万元。
“老胡,你欠我的钱什么时候能还?”时隔多年与旧友重逢,周俊博的心里却没有喜悦。
“我的钱都投资出去了,账款还没结算回来。”胡志海语气为难,“不过你放心,欠你的钱我肯定会还的。”
尽管胡志海话说得诚恳,但一想到他为了躲避催债而与自己断联十几年,周俊博就难以交付信任。
2002年,胡志海因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向周俊博借款2万元,两人签下借条,并口头约定了2%的年复利作为借款利息。胡志海嘴上承诺很快还款,实际上却屡屡拖延。
无奈之下,周俊博在2008年7月亲自找到胡志海,要求其给出一个确切的还款时间。为安抚周俊博的情绪,胡志海主动出具了第二份借条,其中载明若2008年9月底能顺利结账,将一次性还清2万元借款。
时间一晃而过,眼看约定的时间将至,胡志海却没有任何还款的迹象,周俊博急切之下只能电话联系对方催促还款。胡志海为躲避催债,直接更换了电话号码,自此音信全无。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2023年初。机缘巧合下,周俊博从朋友处打听到了胡志海新的电话号码,重新和对方取得了联系。但在沟通过程中,胡志海不仅对于还款一事态度消极,还矢口否认两人约定过借款利息。
为要回自己钱款,周俊博找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姜艳芳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查看案涉借条,并对其进行了分析评估,发现案涉借贷已超过诉讼时效,且两张借条均未写明借款利息,第二张借条对于还款时间的约定也模棱两可,诉讼风险很大。
为降低风险,冠领律师进行了大量类案检索并进行了多次案例讨论。因无证据证明周俊博与胡志海曾口头约定利息,且主张复利利息极容易被驳回诉求,冠领律师出于稳妥考虑,在周俊博诉求的基础上,决定主张逾期利息。经多次沟通,周俊博认可了该方案。
与此同时,为解决信息不足导致无法立案的难题,冠领律师多方协调,通过向派出所和相关工作单位进行查询,成功确定胡志海的详细个人信息。在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并计算出利息数额后,冠领律师提起诉讼,并采纳法官的意见就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帮助周俊博节省诉讼成本。
庭审中,为免对方提出时效抗辩,冠领律师主动要求调解。胡志海虽然承认借款事实,但只同意支付一半的逾期利息。对此,冠领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方面强调支付逾期借款利息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阐明周俊博借钱是出于友谊,希望胡志海在考虑两人的兄弟情义基础上能做出让步。
经过多轮协商,胡志海在权衡利弊后作出妥协,双方达成合意,约定在2023年底前还清借款及逾期利息,共计3.2万元。
至此,案件取得圆满结果。若后续胡志海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周俊博也可以凭借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这起借贷纠纷顺利解决,也让周俊博松了一口气,感念冠领律师的专业负责,他特意致电以表谢意。(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萌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