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4 15:31:0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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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冯雯在一个充满爱的家庭中长大,她是父母婚后收养的女儿,是家里唯一的孩子,亲情无关血缘,父母十分疼爱她。
冯雯长大,与丈夫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李琦,冯雯的父母逐渐老去。1996年,冯雯的母亲去世,给父女二人带来很大的打击。他们搬出老房子,父亲购买了北京朝阳的101号新房,冯雯一家与父亲在此生活。
冯雯和李琦尽心照顾老人,2022年2月,冯雯的父亲高寿离世。冯雯悲痛难忍,此时的她已经73岁,女儿李琦为姥爷举办了葬礼。李琦担心妈妈年龄较大身体会出状况,建议她尽快办理101号房产权过户,让姥爷的遗产得到处理。
冯雯去办理101号房产继承公证,本以为过程会很顺利,但公证处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告诉她,冯雯的母亲是二婚,此前还育有一子,如果依照法定继承,绕不开她那同母异父的哥哥。正因如此,公证程序卡了八九个月,冯雯迟迟不能继承父亲的遗产。
冯雯和李琦不想再拖延,经人介绍她们来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律师帮助冯雯继承房屋,冠领律所指派了阎倩律师承办此案。
律师接手此案,深入了解案情。律师调查得知,冯雯确实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哥哥,但他已经去世,律师联系不到他的继承人,公证程序正是卡在这里。
同时律师关注到该案几个重要时间节点。母亲1996年去世,涉案房屋由父亲在2006年出资购买,晚于母亲去世时间。依据法律,涉案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是父亲个人的遗产。房子没有母亲的份额,父亲又与陌生的哥哥没有实际抚养关系,让哥哥继承房屋不合法也不合理。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本案中,父亲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只有冯雯,第二顺位继承人是李琦。
既然公证程序无法推进,律师为冯雯制定了诉讼方案,以便她能更快继承涉案房屋。经过冯雯同意,律师代冯雯提起诉讼,将第二顺位继承人李琦列为被告,请求继承涉案房屋,顺利促成法院立案。
律师收集证据,包括户口、房产证、公证处提供的材料、冯雯父母死亡证明等等,提交给法庭。李琦与冯雯本就母女同心,当庭表示支持冯雯的诉讼请求。最终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由冯雯继承101号房。
冠领律师抓住案件中的时间点,制定独特的诉讼方案,成功促成立案,帮助冯雯顺利继承了父亲留下的遗产,不用再等待公证完成,足见冠领律师对案情的敏锐程度和深厚的办案能力,赢得委托人交口称赞。(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