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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隐瞒离婚事实骗委托人出售房产,冠领律师步步为营助委托人夺回百万售房款

2023-12-15 15:24:1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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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妈妈去世我才知道姐姐离婚的事,关键是他骗走了我的房子啊!”赵红杰一脸惆怅地跟冠领律师说。赵红杰口中的他是谁,赵红杰又是如何被骗的?

  21世纪初期,北京大兴的赵红娟经营生意,弟弟赵红杰时常无偿帮她。或是感念弟弟的付出,赵红娟于2005年将一套房屋过户给了弟弟,双方约定购房款8万元,但赵红杰并未实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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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赵红娟积劳成疾英年早逝。三年后,赵红杰的姐夫方志斌找到赵红杰诉苦,称自己独自带娃不易,经济困难,案涉房屋当时只是由赵红杰代持,希望赵红杰配合自己出售房屋缓解经济压力。赵红杰想到外甥年幼丧母十分可怜,念及亲情便配合方志斌出售了房屋。

  岁月悠悠使人老,2019年夏天,赵红杰的母亲与世长辞。在处理遗产问题时,方志斌不予配合,赵红杰及其他兄弟姐妹不得已将他和外甥诉至法院,要求办理父母及赵红娟的继承事宜。孰知,这一诉,便揭出方志斌与赵红娟于2004年已经离婚的消息。

  基于双方未离婚的事实,赵红杰方才配合方志斌出售了房屋,又出于亲情考虑,100万的售房款赵红杰分文未取。认为自己被骗,赵红杰思虑再三求助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冠领指派阎倩律师办理本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依据赵红杰提供的信息,冠领律师了解到方志斌与赵红娟离婚时约定,案涉房屋归赵红娟所有。离婚后,赵红娟方才将房屋出售给弟弟赵红杰,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因此赵红杰为案涉房屋的所有人。

  赵红杰基于错误认识配合方志斌将案涉房屋出售,赵红杰作为受损人有权要求得利人方志斌返还售房款。随后,冠领律师梳理完毕房屋买卖合同等证据材料,以不当得利纠纷案由代理赵红杰将方志斌诉至法院。

  法庭上,方志斌以诉讼时效抗辩,主张双方在2015年出售房屋,至今已经8年,显然超过诉讼时效。

  冠领律师指出,方志斌收取了登记在赵红杰名下房屋的售房款,侵犯了赵红杰作为房屋所有人的权利,依据我国《民法典》关于不当得利法律关系构成要件之规定,方志斌应当返还100万售房款。

  关于方志斌对诉讼时效的抗辩,冠领律师指出,赵红杰是在2021年因继承纠纷提起诉讼时才得知方志斌与姐姐已经离婚。得知自己权利被侵害时,已是2022年,所以本案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在冠领律师的尽心代理下,法院依法判决方志斌限期返还赵红杰售房款100万。从案由选择到保全房屋再到法庭辩论中的有力驳斥,冠领律师步步为营的策略选择实现了委托人权益的最大化!(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