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5 15:25:5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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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开年,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接待了一位户籍为安徽芜湖的当事人。当事人愁眉不展,似乎遇到了大麻烦。
这位当事人名叫魏春来,与妻子王明玲在北京打拼。2022年7月,王明玲在北京朝阳路上正常行走时,被周某驾驶的车辆撞伤。经交警鉴定,周某负事故全责。
因车速较快,王明玲右侧膝关节及股骨多处遭遇损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治疗住院15天后才勉强出院。期间,周某垫付了医疗费,但就误工费等其他费用双方迟迟未协商一致。
“我妻子仅住院费就花了7万多块钱,周某支付的钱远远不够我们的损失,现在联系他支付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屡遭拒绝。律师,你一定要帮帮我们……”说到痛处时魏春来声音渐渐哽咽。冠领律师一边安抚他激动的情绪,一边表示一定会尽全力维护王明玲的合法权益。
随后,魏春来代替妻子王明玲与冠领律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冠领指派吴幸福律师办理本案。
接受指派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了解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根据以往办案经验,冠领律师拨通周某的电话,得到案涉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的信息。
冠领律师向魏春来一家分析,案涉车辆投有保险,依照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应由周某赔偿。另外,王明玲年近50岁,家中有两个七旬长辈需要照顾,可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冠领律师将周某、保险公司列为被告,向案发地北京朝阳所辖法院提起了诉讼。
庭审当日,保险公司辩称:
承认事故车辆在我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且事发在保险期间。但王明玲主张的护理费过高,不认可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交通费票据。
周某辩称:
认可本次事故经过及责任认定,剩余未支付费用同保险公司反驳意见,希望垫付款项申请同本案一并处理。
冠领律师指出:
依据我国《民法典》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王明玲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合理合法损失,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周某赔偿。本案中,根据王明玲提交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证据,望法院判如所请。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保险公司限期在保险范围内赔偿王明玲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25万余元。加上周某前期赔偿的9.5万余元,王明玲共获得34万余元赔偿。
收到判决书后,魏春来给冠领律师发送语音消息称:“飞来横祸是不幸,但非常有幸得到冠领律师的帮助。”胜诉共赢是冠领律所一直秉承的办案理念,未来,冠领律师将继续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理合法权益。(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名称均为化名)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