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1 14:25:0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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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田星律师、张修毅律师代理的保管合同纠纷一案,经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返还委托人钱款25.9万余元,金项链折价赔偿3.9万余元。
2009年8月,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郑国安与前妻办理了离婚手续,二人唯一的女儿由前妻扶养。
一直从事消防工作的郑国安因此深受打击,认为是此前自己工作任务繁重,长久未曾顾及家里的妻子和女儿才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离婚后,郑国安情绪颇受影响,逐渐无心工作,不仅开始酗酒,花钱也没了以前的节制。
就这样过了一个月,妹妹对哥哥的生活状态感到担忧,于是上门劝导哥哥好好生活。察觉妹妹和街坊邻居的担心后,郑国安才意识到自己险些一蹶不振。为了将哥哥的生活拉回正规,郑佳慈提出代为保管他的个人存款以防止他大肆挥霍的建议,如果以后有需要再随时返还给他,郑国安思虑之后认可了妹妹的想法。
于是从2009年9月开始,郑国安便将自己的存款陆续通过银行转账交给妹妹保管。直到2016年,郑国安仅通过银行转账就已经向郑佳慈交付了40万元。此外,郑国安还通过现金形式交给了郑佳慈6.6万元。期间,因为没有什么需要用钱的大事,郑国安从未向郑佳慈要求过返还资金。
2016年5月,郑国安计划与现任妻子举行婚礼。重新步入婚姻生活,家中的房屋需要重新装修,郑国安便想起了此前交由妹妹保管40余万元资金,想要从妹妹那里要回这笔钱作为后续生活的支出。但出乎郑国安意料的是,郑佳慈拒绝了他的请求。
2018年,郑国安因身体不适前去医院检查,被确诊为舌癌并因此住进了医院。此时,郑国安不仅需要支付治疗费用,还需要承担由前妻扶养女儿的生活教育费用等,家中开支骤然加重,郑国安便再次向妹妹索要自己存放在她那里的钱款。然而,郑佳慈虽然对存有钱款一事不予否认,却仍旧拒绝归还。
如此反复,兄妹二人之间的亲情几乎无法维系,郑国安的身体也每况愈下。在与妹妹完全无法协调的情况下,为了维持家庭生活,郑国安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了法律救济。经冠领律所委派,田星律师和张修毅律师承办此案。
2022年8月,冠领律师接手此案。接触到郑国安后冠领律师发现,郑国安由于此前患有舌癌,经过治疗后虽然能够说话,但是口齿较常人而言不够清晰。同时,郑国安还有其他疾病在身,严重时几乎不能下床行动,这也对律师沟通取证等造成了较大影响。
经过多次上门了解情况,冠领律师从郑国安处得知了关键案情。原来,除了通过银行转账与现金交付给郑佳慈的46.6万元钱款外,郑国安还曽将一条重66.57克的金项链以及数张有价邮票交由郑佳慈保管。而在2016年5月郑国安首次向郑佳慈索要钱款后,郑国安表示,经其他兄弟姐妹与邻居街道多次调解,郑佳慈向郑国安返还过10万元钱款。
问及郑国安的诉讼请求,郑国安表示希望要回剩余钱款并获得郑佳慈占有资金期间的利息,同时希望对方返还金项链以及相关邮票。结合实际情况,冠领律师向郑国安说明,由于缺乏6.6万元现金交付的佐证,他也无法说明有关邮票的详情,法院可能不会支持他的全部诉求,郑国安表示理解。2022年9月,冠领律师代理郑国安向法院提交了诉状。
庭审中,郑佳慈辩称,2017年向郑国安返还了11万元而非10万元,后因郑国安女儿教育费用需要,她于2021年再次返还了3万元,并于当年5月为郑国安垫付保姆费1000元,合计已经返还了14.1万元。郑国安对此表示认同。
但针对金项链的保管问题,郑佳慈先是称自己没有接收该项链,在冠领律师向法庭提交了该项链的图片等证据后,又坚称是郑国安赠予给她而不是交由其保管。冠领律师要求郑佳慈出示能够证明赠予行为的证据,无对证的情况下,郑佳慈只得承认自己接收了该项链但无法返还原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冠领律师随即提出了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折价赔偿的要求。
经庭审,考虑到当事人之间的兄妹关系,法院对郑国安要求郑佳慈支付占有利息的诉求不予支持。同时与冠领律师预料一致,法院对郑国安要求返还邮票的诉求不予支持。此外,法院对冠领律师的意见均予以采纳。
2023年8月28日,法院出具了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郑佳慈返还原告郑国安钱款25.9万元,以及金项链的折价赔偿款3.9万余元。兄妹二人长达7年的纠纷终于得到解决。
(文中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张宏领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