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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款分配引纠纷,冠领律师抓住重点助委托人分得430万

2023-12-28 10:40:3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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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二十年的公房被划入征收范围后分得680万补偿款,这对于上海黄浦的谢英楠一家五口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好事。可是,谢英楠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如何分配这笔补偿款弄得焦头烂额,甚至因此被亲姐妹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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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这间位于上海市黄埔区的公房户籍登记册上共有8人,除去谢英楠一家五口,还有谢英楠的小妹、大姐、大姐的女儿。因小妹和大姐母女均不在此房居住,2021年12月,谢英楠作为公房承租人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谢英楠兴致冲冲地将这个好消息告知大姐和小妹,并按照户籍登记人数提出了分配方案。却不想,这一分配却分出了矛盾。大姐和小妹认为,谢英楠一家五口虽都登记在册,但除了谢英楠以外,其余四人都是后来将户口迁入的,不同意将房屋征收利益分给除谢英楠以外的其他几人。

  谢英楠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俗话说手心手背都是肉,一边是血脉情深的亲姐妹,一边的自己组建多年的小家庭,谢英楠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然而,在谢英楠还在想办法沟通时,大姐和小妹却将她一家五口告上法庭,要求分得一半的补偿款。谢英楠很是无奈,但也因此下定决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2023年5月,经朋友介绍,谢英楠向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指派王冬梅律师承办此案。

  考虑到涉案人员众多且关系复杂,冠领律师在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与谢英楠深入沟通,以求全面掌握案情。在了解涉案人员之间的关系及涉案公房户籍登记情况后,冠领律师根据相关规定指出,公房的征收补偿应归公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而共同居住人的认定不只依据户口,还要求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

  经过冠领律师的解释,谢英楠才明白,原来从未在涉案公房居住过的丈夫和女婿并不符合共同居住人的资格,而外孙因尚未成年亦不能作同住人认定。五人中竟然有三人都不符合要求,谢英楠深受打击,以为维权无望。冠领律师立刻安抚谢英楠的情绪,针对事实给出代理策略。

  冠领律师表示,既然这三人并不能认定为共同居住人,就可将重点放在争取谢英楠及其女儿的份额上。首先,谢英楠女儿从小居住在该公房,直到2008年结婚才搬离,符合共同居住人的条件。其次,根据公平合理原则,谢英楠在涉案公房居住二十余年,对房屋的保护和修缮作出很大贡献,应酌情多分得补偿利益。谢英楠听到冠领律师有条有理的代理策略后重拾信心,积极配合冠领律师准备户籍、住房调配单、不动产登记簿等证据。

  而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冠领律师发现一个被众人忽视的关键信息——谢英楠的小妹已于1995年7月取得了一处福利性质房屋,而她在2009年将户口迁入涉案公房后,从未在该公房内居住。也就是说,作为原告的小妹其实并不符合同住人资格。

  冠领律师根据此发现及时调整策略,充实证据,形成答辩意见,代理谢英楠出庭应诉。庭审中,冠领律师有理有据,抓住重点问题,积极为谢英楠一家争取利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大姐及小妹的诉讼请求,判决谢英楠及女儿获得房屋征收补偿款共计430万元,占补偿款总额的63%。

  这一判决结果使得委托人的诉求得到满足,针对一家五口中三人都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冠领律师从事实出发,稳抓重点,挖掘细节,最终使得委托人所分份额不降反增,远超预期。对于冠领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展现出的专业与细心,委托人赞不绝口。(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