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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拒不承认遗嘱效力争抢遗产,冠领律师帮妹妹起诉维权顺利继承两处房屋

2023-12-29 11:23:2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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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张丽娜律师、张修毅律师代理的北京海淀遗嘱继承纠纷案,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涉案两处房屋由原告(委托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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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成龙与妻子婚后育有四个子女,两人名下共有两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房屋,均登记在温成龙名下。

  2002年9月,温成龙与妻子到北京市公证处立下一份公证遗嘱,载明二人名下的房产由小女儿温慧继承。2013年11月,温成龙去世。2021年9月,温成龙的妻子去世。

  温慧此时想要按照父母遗嘱的内容继承房屋,但三哥温建军却拒不配合她办理过户手续,表示温成龙生前系脑溢血失语病人,曾先后五次住院,既无法说话,也不能写字,他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留下的遗嘱无效,他名下的房屋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几名子女均分继承。

  温慧认为三哥罔顾父母遗愿,与他争吵多次,但温建军始终坚持要求分割房产。温慧无奈之下只得选择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她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张丽娜律师、张修毅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案情基本事实后,首先联系了温慧的大哥、二哥,两人表示均认可父母留下的遗嘱,称温成龙说话虽然不像普通人那么清晰,但也能听懂,并非温建军所称的完全失去语言能力。

  冠领律师随后代理温慧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按照生效遗嘱继承房产。在诉讼过程中,温建军两次向公证处提交申请书,要求撤销温成龙所立的公证遗嘱。公证处在调取了卷宗进行核实工作后,认为温成龙立遗嘱时神志清楚,意思表达明确,公证书内容合法、正确,办理程序无误,不予撤销。

  温建军随后又向法院提交了五份温成龙的病历,主张温成龙因患病说话不清,无法书写。冠领律师反驳称,这些病历记录的就诊时间均在2008年以后,并不影响温成龙在2002年所立遗嘱的效力。

  冠领律师向法院提出: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本案中,温成龙所立遗嘱符合法律关于公证遗嘱的形式要件要求,合法有效。温建军虽然不认可该遗嘱,但未能提交相反证据予以反驳,因此温慧要求按照遗嘱继承两处房屋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恳请法院判决支持。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温成龙名下的两处房屋由温慧继承。

  遗嘱是被继承人对自己去世后财产处理的一种意向表达,其真实意愿理应得到所有继承人尊重。除了财产外,相互关爱的家人亲情也是老人留下的重要精神财富,切莫为贪图遗产而不择手段。(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