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9 11:43:4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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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曾琴与朋友聊天时,感慨最近收入微薄,没有钱支撑自己的消费愿望。朋友表示她认识一个深圳房地产公司的投资经理蔡怀柔,有不少人曾和她合作投资房屋买卖,获利颇丰。
曾琴一时心动,于是通过朋友结识了蔡怀柔。经过沟通后曾琴了解到,蔡怀柔是利用她是房地产公司内部人员的便利条件,以“内部价格”购买商品房然后以市场价格出卖,赚取差价,以此获利。曾琴认为这样操作收益稳定且没有风险,当场表示希望合作。
蔡怀柔提出,一切操作都要由她本人亲手办理,而曾琴仅提供资金。双方权利义务并不对等,为了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蔡怀柔要求曾琴将资金以出借形式转给她,然后她以利息形式向曾琴支付回报利润。
曾琴表示同意,通过支付宝、微信等平台先后共向蔡怀柔转账18.6万元,约定蔡怀柔每月按期“还款”。但曾琴在收到6.5万元后,剩余款项却迟迟未见踪影。
曾琴多次催讨无果后,担忧蔡怀柔“卷款跑路”,不禁心急如焚,一边后悔自己轻信他人,一边赶忙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郭瑞律师、杨帆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首先对本案性质是属于借贷纠纷还是投资合同纠纷展开分析。在全面收集了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后,冠领律师提出,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更能保障曾琴的财产权益顺利实现。
准备工作就绪后,冠领律师代理曾琴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向法院提出:
首先,根据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曾琴与蔡怀柔一致同意尚欠款项属于借款,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本案应为民间借贷纠纷。
其次,根据转账记录与还款记录,蔡怀柔尚欠曾琴12.1万元未还,因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因此曾琴可随时催讨。
最后,经曾琴催讨后,蔡怀柔没有付还剩余款项,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蔡怀柔限期支付曾琴借款本金12.1万元及利息。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曾琴的财产权益得以保全。借助本案提醒读者朋友,不要一看到“投资”、“赚钱”的字眼就心动,要综合考虑自身情况,仔细核查风险,避免遭受重大损失。(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