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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男起诉离婚“抢孩子”,冠领律师助女方应诉保住抚养权

2023-12-29 15:57:4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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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宁2017年通过网络认识了朱卓山,2018年4月为他生育一子,双方于2019年1月北京昌平民政局登记结婚,但两人实际并未共同居住生活,一直以来陶宁都是一个人照顾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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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卓山私生活较为混乱,他愿意与陶宁结婚,也只是为了将孩子的户口登记在北京。此后他多次上门要求由他来抚养孩子,但陶宁认为朱卓山身边的环境不适合孩子成长,因此拒不同意。两人从口角争吵逐渐发展到肢体冲突,陶宁身体较弱,无力抵挡朱卓山,经常被他打得浑身淤青。

  2021年3月,朱卓山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判令孩子抚养权归他所有。法院经过审理后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朱卓山感觉非常窝火,再次将陶宁打伤。陶宁不堪忍受选择了报警,在民警的劝诫下,朱卓山手写了一份《悔过书》,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永不再犯。但在2022年初,朱卓山因为陶宁拒绝由他抚养孩子又将她打伤,以致她不得不去医院治疗。

  2022年7月,朱卓山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时争抢孩子的抚养权,表示孩子只有跟着他才有机会接受更好的生活和教育,而陶宁甚至没有稳定的工作,连孩子的正常生活都无法保证。

  陶宁接到法院传票后,一时对于保住孩子抚养权的信心也没那么足了,但出于对孩子的爱,她也绝不能容许孩子跟随一个整天花天酒地的家暴男生活。于是她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李玉江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指导陶宁收集了伤情照片、《悔过书》、医院门诊病历、医院影像学检查报告等证据,就该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问题制定了周密的应诉方案,随后代理陶宁出庭发表意见称:

  首先,陶宁与朱卓山感情已完全破裂,同意离婚。

  其次,孩子尚年幼,且自出生后大部分时间都与陶宁共同生活居住,由陶宁照顾,已形成稳定的生活居住环境,如改变其生活环境,将对其健康成长不利。故双方离婚后,孩子由陶宁抚养更为适宜。朱卓山应支付相应抚养费。

  再次,根据法律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证据可知,朱卓山多次对陶宁拳打脚踢、言语辱骂,实施了严重的家庭暴力。陶宁有权要求朱卓山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后,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陶宁与朱卓山结婚后,孩子大部分时间是由陶宁负责抚养,有权要求朱卓山予以适当补偿。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陶宁与朱卓山离婚,婚生子由陶宁抚养,朱卓山按期支付抚养费,并限期支付陶宁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补偿金共计8万元。

  朱卓山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向上级法院提起了上诉。陶宁对冠领律师非常信任,继续委托代理二审应诉。

  朱卓山在二审过程中主张陶宁精神状态不稳定、无劳动能力、曾对他实施家暴并胁迫他出具《悔过书》等,均被冠领律师以他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尽数驳回。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判决驳回朱卓山上诉,维持原判。

  在冠领律师的力争下,陶宁成功保住了孩子的抚养权。这个可爱的孩子是陶宁经历的不幸婚姻中唯一的一抹暖色,是她积极面对生活的心灵支撑。陶宁不停地向冠领律师表达感谢,在她惶然无助的时候,是冠领律师的及时援手给了她坚持下去的勇气。她表示会将这份善意与勇气传递下去,将孩子培养成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