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2 11:25:4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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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姐,你放心,我快到律所了,咱俩说好的一起起诉王岚,这次一定得拿回来买房的钱。”听到电话里对面的人这么说,何运美放下心来。很快,她就和刚刚打电话的沈静汇合,共同走进冠领律所。
王岚是卖房的房主,她在河北省廊坊市某县的房屋拆迁,得了两套回迁房。房子还没盖起来,王岚就已经把两套房子以每套53万的价格分别卖出去,买家正是何运美和沈静。
2017年3月,在中介的主持下,两份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签订,何运美和沈静立刻将购房款汇入中介账户,中介再转给王岚。
买房时,王岚信誓旦旦:“开发商跟我说两年之内交房,到时你们就能住了。”结果六年过去,两人的房子根本没动工。
这期间,何运美和沈静问过王岚,王岚只说自己也没法把房子盖起来,不肯去催促开发商。房子交付八字还没一撇,何运美和沈静耐心耗尽,决定解除购房合同,拿回购房款。她们多方对比,最终选择一起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律师的帮助。经过初步研判案情,冠领律所委派了昝晓律师承办此案。
律师经过查询得知,房地产公司迟迟未动工是政策原因,目前无法解决,动工遥遥无期,买卖合同也很难履行。律师将情况和委托人说明后,二位委托人都认为自己没有耐心继续等待了,想尽快解除合同拿回房款。
因二人是分别跟王岚签订购房合同,律师迅速决定分别代理何运美和沈静向王岚提起解除购房合同、退还购房款的民事诉讼,并与两委托人分开沟通。
本案案由一致,但案情细节略有不同。何运美与朋友汪慧一人出26.5万元,共同购买了王岚的一套房。律师联系汪慧,因她对于合同的履行和解除没有想法,也暂时不想主张相关权利,于是律师告知其案件情况并征得其同意后,将她列为本案第三人。
何运美和沈静说希望把中介也一起告上法庭,最好把中介费也拿回。律师依照要求把中介列入共同被告,同时解释,中介的服务已经完成,中介费很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律师调取证据,包括两份购房合同、微信支付记录及现金支付的证人证言、中介方的收款明细、何运美和沈静催促王岚的聊天记录等等,形成完整的书面证据,提交法庭后,代理何运美、沈静向王岚分别提起诉讼。
何运美一案开庭审理时,王岚想以何运美不能代替汪慧提起诉讼为借口驳回起诉,但冠领律师提前考虑到这一点,与汪慧沟通过,她出庭当场反驳了王岚。
王岚认为,何运美、沈静签订了购房合同就表示认可回迁房不定期交付。冠领律师讲明法理,当场反驳:
一、目前回迁工程未动工,合同不具有履行的事实基础。
二、最初签订购房合同时,王岚拿出的拆迁安置协议中表明,开发商会在20个月左右的时间内交付楼房,这是双方签订购房合同的前提。现在距离合同签订已有6年,王岚仍无法向原告交付房屋,已经超过了可期待合理期限。
最终,法院支持了两位委托人的诉求,判决解除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王岚应当限期退还委托人沈静53万元、委托人何运美26.5万元、第三人汪慧26.5万元。
冠领律师仔细分析案情,全面考虑情况,分开起诉,迅速高效地帮两位委托人解决问题,拿回全部购房款,避免更长时间的“拉锯战”。收到退还的房款后,何运美和沈静向冠领律师表示了真心的感谢。(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