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2 11:31:4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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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自走出公证处的大门,胡雨晴心绪难平。买了20多年的房屋因姐姐不愿配合,迟迟无法办理过户,千辛万苦终于沟通达成合意,临到办理房屋公证对方却又反悔。姐姐的出尔反尔已让她有些绝望:自己的房子究竟还能成功过户吗?
胡雨晴出生在一个重组家庭,上面有四个姐姐,为母亲在上一段婚姻中所生,下面有一妹一弟,为父母再婚后所生。一家九口共同生活,感情还算和睦。
1992年,胡雨晴的父亲胡勇名下房屋面临拆迁,安置人口为胡勇夫妻、胡雨晴和弟弟四人。拆迁公司根据拆迁安置政策,为胡雨晴办理了准住证,并将北京丰台的一处房屋交由她承租居住。
因以户主名义购买安置房可以享受优惠,2002年,胡雨晴与父亲协商达成合意,约定以父亲名义购房并签署了《拆迁人员合并购房协议》。没多久,胡雨晴拿到房产证,谁料父亲却突发重病,没来得及办理房屋过户便撒手人寰。
父亲骤然离世让“房产”变成了“遗产”,本来约定好的房产过户一事也因此陡生变故。胡雨晴的大姐和三姐以房屋登记在父亲胡勇名下为由否认“借名买房”,不仅拒绝配合办理房屋过户,还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分割房屋。
考虑到姐妹亲情,胡雨晴一开始并不愿意诉诸法律途径,而是想尽办法与两个姐姐进行沟通。在其他兄弟姐妹的劝说下,胡雨晴的大姐和三姐终于松口。没承想临到办理房屋公证时,两个姐姐却态度一变,推三阻四拖延办理。这让胡雨晴气愤不已,姐妹三人大吵一架,不欢而散。
意识到凭借沟通已很难化解纠纷,2022年初,胡雨晴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在初步研判案情后,指派王明月律师代理本案。
在深入了解案情并查看《拆迁人员合并购房协议》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就案件性质作出判断,认为本案虽存在继承纠葛,但实质上应属于合同纠纷。在此基础上,冠领律师进行了大量类案检索及案例讨论,形成诉讼方案。
考虑到胡雨晴的父亲已经去世,无法将其作为被告进行立案,冠领律师从继承入手定位继承人,将胡雨晴的兄弟姐妹列为被告,顺利破解立案难题。与此同时,冠领律师主动联系胡雨晴除大姐、三姐以外的其他兄弟姐妹,了解其态度,以在后续庭审中争取更多支持。
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后,冠领律师代理胡雨晴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案涉购房协议合法有效,房屋应归胡雨晴所有。
庭审中,胡雨晴的大姐和三姐矢口否认“借名买房”事实的成立,并认为胡雨晴使用了父亲胡勇的工龄优惠购房,房屋应有父亲份额,如今父亲去世,该份额应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冠领律师运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指出以上主张并无充分证据支持,而案涉《拆迁人员合并购房协议》却真实有效,足以证明“借名买房”事实成立,胡雨晴的大姐和二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协助办理房屋过户。
经过多轮法庭辩论,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判决胡雨晴的兄弟姐妹协助将案涉房屋过户至胡雨晴名下。
至此,案件取得圆满结果,长达20年的房产拉锯战因冠领律师的介入终于尘埃落定。看到胜诉结果,胡雨晴非常满意。感念冠领律师专业负责,她特意定制锦旗一面送到冠领律所,以表感谢!(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萌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