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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牟利蓄意提起8000起侵权诉讼,冠领律师上诉最高院帮减免近七成赔偿责任

2024-01-19 14:44:4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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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民商事活动中,公司企业这类商事主体一旦被判定存在侵权行为,不但行业声誉会受影响,严重的甚至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当一家从事网站建设的专业IT公司受到著作权侵权指控时,必须要严肃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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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深圳的闪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闪光公司)在与另外两家公司的著作权侵权纠纷中败诉,收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侵权判决,被责令限期向原告湖南瑞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泽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同时还要就侵权行为进行书面道歉。

  这个结果让代表闪光公司出庭应诉的崔经理大受打击。一审结束后,公司管理层不断向他施压,试图让他想办法扭转败局,而底下直接参与“侵权”行为的部门员工也想找他诉说心中的万般“委屈”。崔经理心力交瘁,硬着头皮继续找律师启动二审。

  本案属于计算机领域内的著作权侵权纠纷,要求代理律师不仅要懂法律,还要了解技术。崔经理经过大量筛选后,找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根据他的需求指派了在知识产权领域实战经验丰富的林欢律师办理此案。

  冠领律师结合崔经理的描述,通过查阅相关判决书,逐渐掌握了案件全貌。

  闪光公司在几年前受广东一公司的委托,帮其搭建企业网站。2022年,瑞泽公司以闪光公司未经许可,非法复制其网站源程序,侵害其软件复制权和署名权为由,将闪光公司和广东的委托建站公司一起告上法庭,一审法院认定闪光公司构成侵犯著作权。

  律师深入研究了法院的认定依据和理由,发现闪光公司对否认侵权的主张未提供相应证据,提出的抗辩理由全都没有得到支持。律师分析认为,基于一审法院目前已经认定的侵权事实,如果二审拿不出新证据,本案上诉实现翻盘的几率微乎其微。

  而且由于本案是知识产权纠纷,根据相关规定,二审需要到最高人民法院上诉。代理被告启动二审在客观上已经存在较大难度,崔经理还希望二审能实现改判,律师担此重任,压力倍增。

  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精神,冠领律师正式投入办案后,马上调整好了心态,开始着手调查相关公司的经营模式和案涉计算机软件的技术问题。律师在专业人士的协助下,详细了解了案涉侵权网站涉及到的技术原理,比对两家网站使用的代码以及代码的技术许可范围,搜集了7项新证据,对委托人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后,成功启动二审。

  就闪光公司的署名权侵权责任问题,冠领律师指出,闪光公司的侵权行为主要是对瑞泽公司著作人格权的损害,一般只需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法律责任,且根据案涉软件的《用户协议》,该公司使用的升级前软件版本应属免费商用软件,在后端代码中已对版权标识和链接进行了保留,不存在侵权的故意。一审认定的闪光公司赔偿责任过重,应予以调整。

  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本案被上诉人,即瑞泽公司存在批量恶意“钓鱼维权”的情况,于是申请法院对该公司的运营情况启动调查,确认该公司从2020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以多家网站或建站公司为被告,至少提起了8000余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诉讼,借此获益超过千万元。

  因此,冠领律师进一步指出,瑞泽公司在维权过程中,一直采用电子数据保全方式固定证据,诉讼成本较低,望法院能综合考虑该公司整体的诉讼维权情况,调整该公司在本案维权中的经济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认定部分上诉请求成立。最终判决撤销一审法院的部分判决,将一审法院认定的1.2万元经济赔偿降低至4000元,委托人因此免于承担近七成的赔偿责任。

  本案诉讼难度大,委托人坚持维权的决心强,冠领律师迎难而上,深挖案情,寻找突破点,成功实现部分改判,超过委托人的预期,对方对该结果非常满意。(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