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3 14:13:0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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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成文是北京西城区人,他与刘晨是生意上的伙伴,两人属于忘年交。2021年12月,刘晨在经营过程中,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张成文借了5万元,并出具一份借条,载明借款期限为6个月。尽管这笔五万元的借款缓解了刘晨公司的资金短缺问题,但也只是暂时的。四个月后,刘晨再次找到张成文向他借款五万元。考虑到刘晨平时为人稳重,张成文决定再次借给他五万元。刘晨向张成文出具了一份借条,上面写明了借款期限为一年。
转眼间,到了还款期限,刘晨未能按约偿还债务。张成文找到刘晨询问原因后,出于友情考虑,表示可以宽限一段时间。但是,张成文提出了一个要求,刘晨需重新向他出具一份借条,并明确借款金额为10万元,利息为1.6万元,协商还款日期为2023年5月,一年内全部偿还清。如果刘晨不能按照约定归还借款,他将承担相应的利息以及因诉讼产生的所有费用。
过了五一,张成文还是一分钱款未收回。张成文多次与刘晨联系,催要欠款。刘晨却玩起了“失踪”,拒绝沟通。面对刘晨的出尔反尔,不守信用,张成文计划起诉维权。几经咨询,他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委托冠领律师帮助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经律所研判,委派洪昊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经过查询发现,刘晨作为实际控制人经营的公司已经出现“限制消费令”,甚至出现“失信人情形”。通过诉讼,要回钱款的时间周期会较长,若能通过调解解决,对张成文而言,可以省去开庭时进行举证的过程,缩短开庭、判决时间,进而减少诉累,是解决此案的最佳途径。在与张成文商量后,冠领律师制定了“以诉促调”的办案策略。
随后,冠领律师几经波折,找到刘晨,向他释法明理,两笔款项都明确标注是借款,且规定了还款期限,双方之间的所成立借贷关系系自然人之间的合法借贷,受法律保护,刘晨应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从情理角度出发,当刘晨在开口向张成文借款时,张成文多次慷慨相助,并一再宽限还款期限,于情于理,刘晨都应如约归还欠款。听取了冠领律师一番话后,刘晨同意调解,但出于现实经济状况的考虑,现在无法一次性归还欠款,并表示可以分期还款。
案件开庭审理前,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张成文同意了刘晨分期还款的请求。为此,冠领律师代理张成文在还款分期、还款期限、利息问题等讨论中进行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约定刘晨分三期偿还张成文借款本金10万元,逾期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保障了张成文的债权权益,又为他节约了诉讼成本、减少诉累,最终高效、快捷化解了这起借贷纠纷。(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毛梦遥
审核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