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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8吨钢材被恶意扣留,冠领律师还原案件事实助委托人顺利拿回

2024-01-24 14:40:4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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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强先生您好,我是周立刚,之前把97.88吨钢材存放在您那里,这几天我会去取出来,请问您什么时候有时间?”

  “不能取,工程款不结清别想取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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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电话那头徐强所说的话,周立刚十分疑惑:什么工程款?

  周立刚是陕西安康某村的村民,在当地做点小生意。2021年,周立刚分几次购入钢材97.88吨。因周立刚自有场地不足以存放这么多钢材,他便联系到朋友赵斌,询问是否有合适的场地可以存放钢材。

  “我知道一个堆场能放下你这批钢材,我跟堆场负责人徐强打声招呼,过几天你自己运过去吧。”说罢,赵斌便将堆场地址告知周立刚,十分爽快地帮他解决了钢材无处存放的难题。

  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赵立刚分两次将97.88吨钢材运至徐强的堆场。那之后,赵立刚也一直在留意场地租赁的相关信息,想在找到合适场地后便将钢材取出。

  经过一段时间的寻找,赵立刚终于在2023年找到了能够存放这批钢材的场地。然而,赵立刚在联系徐强取货时,却遭到了徐强的拒绝。取货请求被拒后,赵立刚立即联系到朋友赵斌,询问徐强所提“工程款”究竟为何。

  原来,赵斌与徐强之间因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了纠纷,徐强认为涉案钢材为赵斌所有,便决定扣留钢材,直至纠纷解决。

  赵立刚知晓此事后,便立即联系到徐强,向他解释其中存在的误会,但多次沟通均未果,徐强仍对赵立刚的取货请求表示拒绝。无奈之下,赵立刚联系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研判,指派经验丰富的杨帆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通过仔细梳理案情,认为本案的重点为,收集充分证据证明赵立刚为案涉钢材的所有权人。确定办案方向后,冠领律师立即代理赵立刚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开庭前,冠领律师向赵立刚进一步了解了具体案情,将赵立刚购买钢材的支付记录、运输记录、徐强确认收到钢材的聊天记录等整理成证据向法院提交,并向法庭申请赵斌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庭审过程中,徐强辩称,其认为赵立刚为管事人员,钢材所有权人为赵斌。且其与赵斌之间存在工程款支付纠纷,赵斌已将案涉钢材质押。

  对此,证人赵斌在法庭上明确指出,案涉钢材所有人为赵立刚。冠领律师也指出,相关证据能够证明案涉钢材系赵立刚购买,后通过赵斌联系徐强,将钢材堆放至徐强的场地,上述事实与证人赵斌的当庭陈述亦能够相互印证,形成高度盖然性,足以证明赵立刚为案涉钢材的所有权人,徐强明知该事实,其无权占有案涉钢材。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徐强向赵立刚返还案涉97.88吨钢材。

  至此,困扰赵立刚的问题终于得到有效解决。面对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冠领律师仔细搜集有利证据,向法庭还原案件事实,维护了赵立刚的合法权益。(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