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5 14:35:1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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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弟,签署协议书的时候家里所有人都点头同意了,怎么现在你竟然反悔不认呢?”面对二哥任国源的指责,三弟任家荣把头一低,一口咬定签署协议的时候是受到了二哥胁迫,协议根本无效。任家荣坚称房子多年来由他居住使用,就该归他所有,与其他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任国源见说服不了弟弟,带着失望的神色离开了这间承载着他们兄弟许多回忆的公租房。这处房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是他们的母亲在生前承租的,任国源一家共有兄弟姐妹四人,在他们各自成家立业之前的许多年里,就一直跟随母亲在这里居住生活。
2011年9月,四人的母亲因病去世,任家荣提出他没有房屋用来居住,希望能搬到上述公租房里生活。任国源等人均表示同意,并配合他办理了户主变更手续。此时任国源提出,公租房一直由任家荣居住没有问题,但如果此后该房屋被拆迁,所获得的补偿应由兄妹四人平分。
包括任家荣在内的剩余三人都对上述提议表示了认可,四兄妹于是在2012年7月签署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公租房拆迁后,无论拆迁公司以什么政策进行补偿,所有补偿都由兄妹四人进行平均分配。
到了2023年,任国源听到消息称,上述公租房周边可能要启动拆迁项目,于是联系了其他兄妹,想要重新提醒和明确一下当年的约定。谁知任家荣此时却变了卦,不仅表示他根本不知道所谓的协议书中约定了什么内容,还指责任国源,称他当年签约都是受到二哥的逼迫。
任国源听到三弟如此颠倒黑白,心中既感愤怒,又觉痛心,但不管他如何苦口婆心地劝说任家荣遵守约定,对方都只咬死了嘴,拒不承认协议书有效。任国源万万没想到,别说征拆利益还没下发,现在就连拆迁项目是否存在都还不确定,兄弟关系竟然就紧张到这种程度。一念至此,任国源也没了继续和任家荣争论的心气,平静地说:“既然如此,那就让法院来认定吧。”
任国源随后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讲明案情后,希望律师能帮助他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陶红霞律师、郑凌云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代理任国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庭审过程中提出:
第一,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任国源兄妹四人签署的协议书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四人均应按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任家荣主张该协议书是在任国源胁迫下签署的,但并未提供任何证据加以证明,其主张没有事实依据。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任国源、任家荣等兄妹四人于2012年7月签订的协议书有效。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协议书的效力得到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确认,为任国源后续主张征拆利益奠定了基础。借助本案提醒读者朋友,家庭协议书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型文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签约各方均应信守诺言,不得轻率反悔。(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