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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7万元货款被误转账至他人账户,冠领律师助委托人确认不当得利债权

2024-01-26 14:05:3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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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7月,宏富公司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之前合作的企业支付105.7万元货款。由于具体经办人员在常用收款账户中误选了名称相似、位置相邻的收款账户,不慎将款项转入了英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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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富公司随后就发现了误转账的情况,立刻联系了银行想要撤销交易,银行回复称交易已经完成,款项已经转入英华公司银行账户,无法撤销交易。

  英华公司总部位于广东深圳,几年前曾与宏富公司有过商业上的往来。宏富公司随即联系对方想要说明情况,但不知为何对方的办公电话一直无法打通。

  当晚,宏富公司就该误转账情况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回复称误转账情况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无法立案处理,建议去法院提起诉讼。

  宏富公司在将除诉讼以外的方法都尝试一遍后,问题却始终未见解决的希望,无奈之下,宏富公司选派代表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柯应鼎律师、曾观长实习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全面了解案情后,指出宏富公司与英华公司此前虽有业务合作,但并无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关系,英华公司获取该105.7万元款项没有法律依据,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为了尽快帮助宏富公司解决问题,尽可能减少维权成本,冠领律师经多番尝试,终于成功联系上了英华公司,在向对方提出还款请求后,英华公司回复名下银行账户已被法院冻结,无法操作退回该款项。

  见通过沟通无法解决问题,冠领律师代理宏富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

  第一,根据《民法典》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本案中,宏富公司向英华公司转账105.7万元,英华公司未举证其收取上述款项的法律依据,已构成不当得利,宏富公司要求英华公司返还款项,于法有据。

  第二,英华公司无正当理由收取宏富公司款项,应将资金产出的利息一并予以返还。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英华公司限期向宏富公司退还105.7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宏富公司的债权得到法院确认,避免平白蒙受巨额损失。借助本案提醒读者朋友,如遇类似不当得利纠纷,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定要及时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及公司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